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发〔2010〕26号
颁布日期:2010-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业:

《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3月9日)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也是全面实施市委提出的“融入中心、优化布局、区域联动、科学转型”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对提高我市综合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大环境和我市加快城市转型的新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智慧,准确把握市情,分析未来我市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更好地立足全国和全省发展的全局来谋划我市未来发展。立足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其成为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纲要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年度规划的依据。在总体规划中要明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优势产业发展方向与目标、重大建设工程与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市级确定的《白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白银市新兴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五年规划》、《白银市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3个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市级行业专项规划由市直部门负责编制,做好与“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衔接,并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发改委备案;县(区)行业专项规划按有关要求,由当地政府分别组织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省属在银重点企业规划由企业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根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全国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省上和相关市州编制《兰州—白银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四)编制县(区)规划。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结合全国和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各地的实际和推进县区规划体制发展的要求,强化空间布局和约束功能,优化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突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内容,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县(区)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负责编制。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加强各类规划衔接,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0年3月底前,初步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加强与国家、省上基本思路研究的衔接;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3月底至6月中旬前。研究提出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组织召开各县区、有关单位及各方面专家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依据全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及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确定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领域和编制方案,开展专项规划前期准备和编制工作,初步确定各领域“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阶段):2010年6月下旬至10月中旬前。根据国家、省上“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加强各方面协调衔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初步形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继续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总体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县(区)“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当地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提前。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特别是需要报国家和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搞好与国家和省上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国家和省上总体规划盘子。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级“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县区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要做好市级规划和省上、国家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充分体现国家和省上要求,使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要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市级总体规划草案形成后,首先与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进行衔接,之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上报省发改委备案。各县、区总体规划草案要先报市发改委,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后,再经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五)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建立重大问题讨论机制,增强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研究,凝聚集体智慧,形成共识。完善规划编制程序,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发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

(二)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要求,编制白银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县、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三)加强舆论宣传。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附件:白银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白银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袁崇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金永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智俊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王琳玺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余进祥市政府副秘书长、经研室主任

宿俊乾市经委(国资委)主任

强科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麟宝市建设局副局长、市人防办主任

张得珍市民政局局长

冯彦明市科技局局长

吴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巨忠市环保局局长

张廷茂市交通局局长

董继武市农牧局局长

武治校市水利局局长

魏邦平市林业局局长

胡建伟市商务局局长

安进宝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马俊明市卫生局局长

兰满夏市人口委主任

付德华市统计局局长

刘兴才市安监局局长

张慧中市旅游局局长

李富洲市气象局局长

曾海霞市地震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张智俊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