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第十二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州政发〔2014〕56号
颁布日期:2014-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第十二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州政发〔2014〕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第十二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4〕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

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甘政发〔2014〕3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要求,经2014年3月21日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68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2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2项,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1项,取消市县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项,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项目8项;减少审批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31项,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新增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7项),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新增的项目,要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责任、时限和程序,严格规范运行,确保无缝对接;对下放给市县的项目,要直接下放到位,不得截留。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以审批代替监管的问题,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强化服务上来。要结合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以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附件:1.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8项)

2.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6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8日

附件1

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8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2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省教育厅

2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证核发省工信委

3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

4小水电站建设审批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5主要农作物(含草、食用菌)品种推广应用前的审定省农牧厅

6在预防保护区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7在湿地保护区天然水道和湿地边缘50米内建筑设施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8国内外团体、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进行与保护环境资源有关的投资建设审批省林业厅

9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安监局

10编制公开出版的本省各类地图和制作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审批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1生产、加工国外设计的地图产品的审批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2测绘航空摄影的审核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项)

序号原项目名称取消内容实施机关

1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以及聘任校长核准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探矿权及其转让审批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省国土资源厅

(三)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目录(1项)

序号原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地质调查备案省国土资源厅

(四)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3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国税管理范围除外)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2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国税管理范围除外)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3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五)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序号项目名称原实施机关现实施机关

1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民政厅市(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2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省地方税务局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六)向市州(县市区)下放

部分审批内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项)

序号下放项目名称原实施机关现实施机关

1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审批省农牧厅市(州)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原省卫生厅审批执业许可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及变更省卫生厅市(州)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综合医院床位在500张以下,专科医院床位在2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省卫生厅市(州)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4原省卫生厅负责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含三级医院,包括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原省卫生厅设置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换证)、校验及变更省卫生厅市(州)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5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6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7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省文物局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8丙级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审批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州)测绘地理信息局

(七)减少审批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项目名称原实施机关现实施机关

1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八)新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1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省教育厅

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省工信委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省工信委

4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省财政厅

5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省财政厅

6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省交通运输厅

7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省交通运输厅

8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省交通运输厅

9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省农牧厅

10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省农牧厅

11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省农牧厅

12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省农牧厅

13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省农牧厅

14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省农牧厅

15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省农牧厅

16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省农牧厅

17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省农牧厅

18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省农牧厅

19草种进出口审批省农牧厅

20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省林业厅

21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省文化厅

22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省文化厅

23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省文化厅

24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省文化厅

25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省文化厅

2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省质监局

27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省质监局

28区域性批发企业需就近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9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0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1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省知识产权局

(九)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国税管理范围除外)省地税局

(十)新增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目录(7项)

序号原项目名称新增内容实施机关

1农用地开发审核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省国土资源厅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省环保厅

3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许可医疗使用的Ⅰ类放射源单位、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用放射性药物(自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省环保厅

4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省交通运输厅

5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草原审批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省农牧厅

6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认定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省农牧厅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改造单位许可省质监局

附件2

中央在甘单位第七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6项)

(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2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兰州海关

2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兰州海关

3报关员资格核准兰州海关

4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兰州海关

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中资源综合利用数据核准各级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6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地税管理范围除外)各级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7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核准(地税管理范围除外)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8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各级国家税务机关

9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各级国家税务机关

10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省地震局

13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省通信管理局

14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省通信管理局

15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16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7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8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19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甘肃证监局

2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甘肃保监局

22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甘肃保监局

(二)承接国务院下放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兰州海关

2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兰州海关

3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兰州海关

4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地税管理范围除外)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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