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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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1号
各有关单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察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甘安监执法〔2010〕3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次数,强化对我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水利、工贸、交通运输、机械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巩固和发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面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加大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农机、民爆器材、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控制的考核指标以内,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两个执法监管工作小组,监管一组由市安监局局长张渤同志任组长、李建新、黄吉昌、宋策同志为组员,监管二组由市安监局纪检组长王磊同志任组长,蔡晓文、魏致军、张艳华同志为组员。张渤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小组具体实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监管一组。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材、水利、工商贸、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协调以上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监管二组。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农机、道路交通、消防、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协调以上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市工矿商贸企业共736家。市安监局监管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有186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2家,危化企业1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60家,工贸企业104家。
四、执法重点和方式
重点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建材、水利、工商贸、交通、机械,建筑、危险化学品、农机、道路交通、消防、电力、旅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常规检查。市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需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安排部署,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特定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或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三)集中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1-3月一次,8月一次。
检查内容:与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烟花爆竹批发、储存、零售网点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培训、烟花爆竹仓库现场安全管理、零售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等行为(由监管一组负责落实)。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2-3月。
检查内容:与工商、消防、公安、农林、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零售网点、加油站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农药销售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等行为(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三)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水利、工贸、交通运输、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4-7月一次,8-11月一次。
检查内容:与公安、国土、交通、工信委、水务、工业园区办公室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对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情况;制定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由监管一组负责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4-5月一次,10-11月一次。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证件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特种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等情况(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五)综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5-6月一次,9-10月一次。
检查内容:协调市消防支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督促协调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事故易发路段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农用车载客,严厉查处非法运营,“三超”,醉酒、无照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督促协调建设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程违章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一次防火事故救援演练(由监管二组负责落实)。
(六)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时间安排: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前一周。
检查内容:联合公安(包括消防和交警)、旅游、建设、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执法检查(由监管一、二组按照各自分工负责落实)。
五、执法监察工作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
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一)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在接到评价报告和安全专篇后5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完成审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科宋策负责。
(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在接到评价报告和安全专篇后5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完成审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科宋策负责。
(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许可。采取集中受理的办法,在接到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完成许可工作,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科宋策负责。
(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在接到评价报告和安全专篇后5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完成审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科魏致军负责。
(五)危化品销售单位安全许可。在接到申请书后10个工作日完成许可工作,具体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科魏致军负责。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等宣传事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科魏致军负责。
八、有关要求和考核措施
(一)认真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各监管小组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研究具体执法措施,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加强协调,促进联合执法。各监管组长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包括消防和交警)、建设、旅游、质检、工商、国土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四)严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各监管小组要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和监督。年底安监局党组将对各监管小组执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对在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表彰,对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将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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