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嘉政办发〔2013〕188号
颁布日期:2013-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嘉峪关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各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建设、规划、工信、安监、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出动,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民工聚居区和小作坊、小宾馆、小饭店、小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燃放点等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区、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确保今年6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网格化”建设达标。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确保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达标。要指导和督促农村采取砌筑砖墙、土坯墙等方式划分防火分区,及时清理、搬迁乱堆乱放的柴草垛,修理维护炉灶、烟囱、大棚、电线等易燃致灾部位,发动村民成立志愿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器材,落实巡查、巡更制度,切实防止火灾发生。

(三)从严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切实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准备。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要加强辖区内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水源完整好用。要制定完善本市和跨区域消防安全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公安消防支队要组织广大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认真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各执勤中队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在“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驻地等至少熟悉演练一遍。要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紧盯“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消防部队内部管理,严防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五)持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利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党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四、工作步骤

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3年11月12日至15日)。各区、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6日至2014年3月25日)。集中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救援拉动演练等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区、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各类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区、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并建立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全力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火灾形势稳定。公安机关要大力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建立完善各警种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警种的工作任务,动员全警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靠实责任。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各区、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各单位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情况请于11月18日和每月24日报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徐鹏程,联系电话:0937-6302899,138301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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