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监管保障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监管保障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监管保障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电[20l0]22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我市市场价格形势的严峻性。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9%,创下今年以来的最高值。而前10月我市CPI累计同比涨幅已达3.3%,数据显示:10月份被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显现出“五涨二降一平”的格局,其中“五涨”分别是:食品类同比上涨12.0%;烟酒及用品类同比上涨6.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同比上涨5.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同比上涨1.8%;居住类同比上涨2.8%。“二降”是:衣着类同比下降3.5%;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下降1.0%。“一平”是: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与去年同期持平。今年后2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能仍将走高。

二、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除国家调价项目外,年内原则上一律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确需出台的价格调整措施,必须经市物价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市农委要进一步完善蔬菜生产规划,切实落实“菜篮子”建设面积,力争建立跨市冬季蔬菜长期供应合作机制,切实解决我市冬季蔬菜供应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要立即开展对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测算因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并提出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稳定的意见。市商务局、粮食局要认真做好粮油和日用消费品调度和供应,确保日常和节日供应。市交通局要做好运力储备和煤、电、油、气运输协调,保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力充足和“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市物价局、统计局要加强监测,认真分析研究价格异情波动的趋势和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涨价、囤货居奇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的行为。物价部门要认真调研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生产或补贴低收入群体的意见。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于11月底前,将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四、充分发挥舆论的正确引导作用。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会同宣传部门和省市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政府调控物价的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引导社会各界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正确看待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性,为稳定全市价格总水平创造良好环境。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调控监管保障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后,我省市场价格快速上涨,尤其是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过大,直接增加了居民生活支出,加重了人民群众生活负担,影响到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切实保障商品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和人民生活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

当前,我省市场价格形势严峻,9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7%,l0月份同比上涨5.5%,l—10月同比平均上涨3.6%,已超过了年初确定的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5%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涨幅在各省区市中的位次居前。值得注意的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菜篮子”价格涨势很快。1—10月,粮食价格同比上涨20.3%,鲜菜价格同比上涨l0.9%,鲜果价格同比上涨13.7%,豆类及豆制品价格同比上涨13.4%,水产品价格同比上涨7.2%,食糖价格同比上涨7.8%。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直接加重了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生活负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市场价格上涨态势,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市场价格上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对保持市场价格和人民生活稳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价格突出问题和因价格问题对低收入家庭生活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经济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和过问价格问题,直接部署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要亲临一线,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从调、储、运、放各个方面做好工作,确保市场商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稳定市场价格和低收入家庭生活。

二、认真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甘政发[2010]90号)要求,市州长要认真负起“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取得实效。各地在“菜篮子”工程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就即将临近的元旦、春节市场粮、油、肉、菜供应采取的保障措施,要于12月10日前专提上报省政府。

三、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政府调价行为,努力减轻价格上涨压力。除国家调价项目外,年内各地一律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确需出台的价格调整措施,必须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局面

省农牧厅要认真调研,尽快制定生产规划,力争用3—5年的时间解决省内冬季市场蔬菜供应“短腿”问题。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要立即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测算因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提出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稳定的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审定。省商务厅、省粮食局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粮油和日用消费品产销衔接工作,确保日常和节日市场供应。省工信委要加大对煤炭企业的指导衔接,保障冬季用煤的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具体工作措施要于12月10目前上报省政府。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要加强监测,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趋势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报省政府。全省各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州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补贴低收入群体,解决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

五、正确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市场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各地要及时公布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宣传,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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