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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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8日
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年)》,按照《甘肃省扶贫攻坚交通先行示范市县实施方案》和省市《推进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共建协议》,大力推动我市农村公路扶贫攻坚率先发展,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脱贫,提前四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市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交通先行示范市,到2015年底率先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全覆盖、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的先导性作用,全力落实联系帮扶工作“八个全覆盖”中农村公路建设全面覆盖要求,着力解决贫困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差、群众出行不便、交通运输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二)基本原则
我市交通扶贫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六个原则:一是超前谋划,提前安排;二是市县(区)联动,全力推进;三是拓宽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四是建养管并重,路站运一体化发展;五是统筹规划,绿色发展;六是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设目标
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6619.484公里,76个乡镇(街道)全部通沥青或水泥路,通畅率为100%,786个建制村中630个通沥青或水泥路,通畅率为80.15%。我市交通扶贫建设目标比全国目标同期提前五年,比全省目标同期提前三年,到2015年底,全市实现建制村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和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站点、村村通班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其中,2013年实施32个建制村通沥青或水泥路项目,建制村通畅率达到84.2%,2014年实施70个建制村通沥青或水泥路项目,建制村通畅率达到93.1%,2015年实施54个建制村通沥青或水泥路项目,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同步配套实施乡镇客运站、建制村汽车停靠站工程,2015年实现100%的乡镇拥有客运站、100%的建制村有汽车停靠站点,实现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2013年-2015年,计划安排建制村通畅工程156项,建设总里程1235.4公里,计划投资80108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60081万元,地方自筹20027万元。2013年计划安排建制村通畅工程32项,建设里程286.3公里,计划投资18385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13789万元,地方自筹4596万元;2014年计划安排建制村通畅工程70项,建设里程591.9公里,计划投资38556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28917万元,地方自筹9639万元;2015年计划安排建制村通畅工程54项,建设里程357.2公里,计划投资23167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17375万元,地方自筹5792万元。2014、2015年建设项目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2014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倡导和鼓励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县区提前组织实施,力争一年完成建设任务。
四、建设标准
(一)技术指标村道建设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四级公路标准执行,路线平纵指标、路面结构和路基、路面宽度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和《甘肃省贫攻坚交通先行示范市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技术指标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质量要求路基必须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路基压实度符合规定要求。路面材料必须进行试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号不小于C25,弯拉强度标准值≥4.0MPa。设置必要的防排水设施和安保设施,确保路基稳定和行车安全。在宜林路段进行绿化,美化路容,保护环境。
五、资金筹措
完成目标任务共需建设资金约80108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60081万元,地方自筹20027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补助标准对项目进行补助,主要通过申请中央车购税和银行贷款筹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地方自筹资金由市县(区)政府共同解决,市政府承担60%,2014年起市财政在每年1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基础上增加5000万元用于建制村通畅工程;县(区)承担40%,县(区)承担资金通过县(区)财政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自身社会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社会各界捐资、投资等方式筹措。为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2014、2015年建设项目在国省补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由市交通局牵头,市财政和三县财政与兰州交通发展建设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兰州交通发展建设公司贷款,市政府贴息的方式先行建设,待国省补助资金到位后由市县财政拨付兰州交通发展建设公司偿还贷款。两年计划修建建制村通畅工程124项949.1公里,计划贷款46292万元,贷款利息3500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交通运输的发展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各方面工作在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起着辐射、带动、示范作用,农村公路理应率先跨越发展。为此,要进一步认识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目标,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打好扶贫攻坚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创新运行机制,完善工作方式,进一步落实责任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议计划和扶贫统计报表的审核上报、技术审查、协调组织、技术指导、质量与安全检查监督、资金监管等管理工作;县(区)政府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兰州新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县(区)交通公路部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坚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科学调度。要严格按计划实施,不能盲目上马或随意调整计划,禁止挪用、截留建设资金。要积极谋划,保证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2.以奖代补,加快进度。由市交通局负责,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配合,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各县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3.领导包抓,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分别包项目抓落实,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包抓落实机制。
(三)严格程序,科学管理由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区负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招标,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建设,确保质量,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履行乡、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管理,以创建优良工程为目标,实行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任务,确保在计划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市政府成立全市交通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协调及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袁占亭市长
副组长:牛向东副市长
成员:郑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恩市发改委主任
张鹏举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生市交通局局长
张永财城关区政府区长
魏晋文七里河区政府代区长
钱承文西固区政府代区长
雒泽民安宁区政府代区长
武和谦红古区政府代区长
杨平永登县政府县长
王林榆中县政府县长
杜宁让皋兰县政府县长
刘克勤市交通局副局长
韩晓亮市公路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李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将交通扶贫工作纳入责任考核目标,完善考核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交通扶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实现率先发展和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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