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潮府办〔2009〕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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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09〕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预案编制责任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制度保障,具有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按照《潮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潮府〔2007〕26号)和《潮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标准》(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照《潮州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录》(附件2)进行编制,已完成编制工作的预案,要及时修改、充实和完善,不断提高预案质量。
(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编制和修订,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实施。
(二)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预案。由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完善和发布,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县(区)各类应急预案。县(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县(区)专项应急预案、县(区)部门应急预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编制种类、数量。
(四)镇(街道)各类应急预案。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报县(区)应急办备案。
(五)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应急预案,按属地原则,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当地政府应急办备案。
(六)大型活动应急预案。1000人以上规模的集会、庆典、节日活动等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送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当地政府应急办备案。
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编制任务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要遵循规范的编制方法和步骤,按照规定程序对应急预案进行审议、批准、公布和报备。已完成编制工作的应急预案,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的要求,重新审核,对其中内容不完整的进行修订完善。由市各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编订并印发;由县(区)、镇(街道)及其他基层单位负责编订的应急预案必须于2009年底前完成编订并印发。市政府应急办将加强对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存储体系,各级各部门报送市、县(区)应急办备案的预案材料须附电子文档。
三、重视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预案质量
加强预案演练,及时查漏补缺,是检验预案实战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预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已完成编制工作的各类预案,尤其是涉及多个县区和部门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演练,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演练过程中要充分动员群众参与,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对预案的运作和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预案进行充实和完善。同时,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掌握和遵循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预案质量。预案的编制和演练要注重预案与相关预案之间的衔接,做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现高效处置。
附件:1、潮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标准
2、潮州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潮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标准
一、应急预案结构框架
全市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按以下结构框架编制,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际拟写应急预案内容,其他类型应急预案可参照执行。具体操作中可按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一)总则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实际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详细列明指挥机构的组成单位和办公室,并明确其职责。
(三)运行机制
1、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与监控。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测与预警。建立相关预测预警系统,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2、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规范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的报告程序、时限、报告的内容等,并根据相关级别做出有效反应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指挥和协调。按属地为主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4)处置与救援。制订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的救援职责、救援保障等。
(5)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发布机构及程序。
(四)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救助制度的建立,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
2、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处置过程以及引起的后果、造成的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恢复重建。明确灾后进行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总结等。
(五)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要求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
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制订应急状态时经费的保障措施。
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6、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工具征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
7、人员防护。制订应急避险、人员疏散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
8、治安维护。制订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
9、科技支撑。包括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等。
(六)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的工作要求等。
2、宣传和培训。包括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的工作要求等。
3、责任与奖惩。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七)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应急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解释。
2、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应急预案解释部门。应急预案批准机关、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
4、应急预案实施时间。应急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附件。
二、拟写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主办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符合公文拟写和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我市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与国家、省、市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的制订要与已有的预案保持连贯,不能产生冲突。
(三)部门意见要一致。部门意见未取得一致的,要与部门协商,协商仍未能达到一致意见的,需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报预案审批单位审定。
(四)应急预案要符合公文规范:
1、单位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结构层次序数要清晰,如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
3、预案中的数字除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根据国家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商保密部门提出预案密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书面意见。
5、附件应附与应急预案相关的重要文件或预案的有关补充内容。
三、完备应急预案呈批手续
市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有关部门编制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编制并印发,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应急预案制订完毕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审核前,主办单位应完备下列手续:
(一)呈报关于审批发布应急预案的请示。
(二)呈报应急预案文本,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文件。
(三)征求部门(专家)意见。由主办单位组织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部门(专家)需有加盖本部门印章或专家本人签名的书面反馈意见,并按时限要求反馈。
(四)附国家相关预案文本(或复印件)及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规范应急预案体例格式
主办单位应按下列体例格式拟写应急预案。
(一)格式
1、预案目录。各类应急预案均要制订具有索引功能的目录,并标明预案全称。
2、预案正文。
(二)字体
1、预案名称和“目录”(名称:长城小标宋,大小:21)。
2、目录中文字(名称:仿宋_GB2312,大小:15.5)。
3、正文中大标题(名称:黑体,大小:15.5)。
4、正文(名称:仿宋_GB2312,大小:15.5)。
5、职责单位名称(名称:仿宋_GB2312,大小:15.5,加黑)。
6、图表中文字(名称:仿宋,大小:小4号)。
(三)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附件2
潮州市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目录
序号预案名称牵头责任单位
自然灾害类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民政局
2市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市水利局
3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国土资源局
4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局
5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市海洋与渔业局
6市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局
7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事故灾害类1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安监局
2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局
3市水上险情应急预案潮州海事局
4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经贸局
5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环保局
6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信息化办
公共卫生事件类1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2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3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农业局
4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药监局
社会安全事件类1市粮食应急预案市发改局
2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金融办
3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外事侨务局
4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5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6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市委宣传部
7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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