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茂府〔2013〕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
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
防灾减灾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粤西经济强市的重要内容。编制和实施《茂名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加快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制定,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一规划“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重点突出避险避难场所、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应急救灾专业能力等方面建设。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综合防灾减灾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
1.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492.09亿元,增长14.1%,经济总量在五年内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2.2%,第一产业增加值275.35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590.76亿元,增长14.1%,工业增加值550.72%,增长1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97亿元,增长19.6%。固定资产投资244.54亿元,增长35.8%。外贸进出口8亿美元,增长19%,其中出口总额5.59亿美元,增长5.1%。全市常住人口582.6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4.27万人,农村人口378.37万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360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82.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02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20.01元。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0.94万人。
专栏1:茂名市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指标数值
1、常住人口(万人)582.64
其中:城镇人口204.27
农村人口378.37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51.95
3、GDP(亿元)1492.09
增长(%)14.10
4、农业生产总值(亿元)275.34
增长(%)5.20
5、工业生产总值(亿元)1788.67
6、工业生产增加值(亿元)550.72
增长(%)14.20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704.97
增长(%)19.60
8、固定资产投资(亿元)244.54
增长(%)35.80
9、外贸进出口(亿美元)8.00
增长(%)19.00
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4360.00
增长(%)9.10
1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10182.14
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6802.00
增长(%)17.60
1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4320.01
14、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万人)30.94
2.“十一五”主要灾情。
我市是自然灾害多发区。“十一五”期间,我市受灾人口1340.53万人次,因灾死亡143人,失踪8人;灾情发生时紧急转移40.86万人次;因灾倒塌房屋5.63万间,“全倒户”1.03万户,农作物受灾面积62.47万公顷;我市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2.69亿元。
专栏2:“十一五”主要灾情汇总
序号自然灾害名称发生时间影响区域死亡人口(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12006年4号台风“碧丽丝”2006年7月16日3个县(市、区)03490.9515
22006年6号台风“派比安”2006年8月3日6个县(市、区)8558312.8
32007年7号热带风暴“帕布”2007年08月07日4个县(市、区)02500.4625
42007年9号热带风暴“圣帕”2007年8月13日
52008年初低温冰冻灾害2008年初6个县(市、区)00.8756
62008年“6.6”洪灾2008年6月6日6个县(市、区)151072756.1754
72008年9号强热带风暴“北冕”2008年8月6日4个县(市、区)399700.96
82008年强台风“鹦鹉”2008年8月22日4个县(市、区)0631833.6623
92008年14号强台风“黑格尔”2008年9月24日6个县(市、区)15814636.2928
102009年第6号台风“莫拉菲”2009年7月19日5个县(市、区)078601.3824
112009年台风“天鹅”2009年8月5日5个县(市、区)046211.4711
122009年强台风“巨爵”2009年9月15日6个县(市、区)4162552.6767
132010年强台风“灿都”2010年7月22日5个县(市、区)23530610.957
14“9.21”特大洪灾2010年9月21日6个县(市、区)1134462941.85
3.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作为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茂名市防灾减灾“十一五”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有效应对“9•21”特大暴雨灾害等自然灾害。“十一五”时期我市有效应对了严重损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特别是“9•21”特大暴雨灾害。面对“9•21”特大暴雨灾害,我市以最快的速度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设置临时安置点24个,安置灾民8600多人。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全市没有一人因灾受饿或有病得不到及时救治。2282户“全倒户”房屋重建工作全部完成,农业复产和水利、公路、学校等设施修复工程加快推进。
——灾害应急能力和救助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富有成效。市、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及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市、县(市、区)已全部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总体预案1个、专项预案29个,各县(市、区)总体预案6个、专项预案96个。三是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推进。聘请了2600多名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覆盖全市109个镇(街道)、1874个村(社区)。市、各县(市、区)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市拥有应急志愿者队伍20支800多人,应急专家组32人,专业应急救援队33支4500人。四是应急物资储备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纳入统计的应急物资储备库有33个,总价值大约27亿元。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加工能力储备点4个。五是应急救助机制逐步完善。我市灾害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
——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逐步完善。一是气象事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茂名海洋气象台项目建设,实现了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布局由陆地向海洋的拓展,气象台站基础设施面貌不断改善,气象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完善,气象服务应急体系初步形成,气象预测预报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建成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地震监测能力和范围大大提高,能达到我市范围内的ML1.5级、邻区ML3.0级以上地震准确测定三要素和作出汇报。三是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查清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编制了《茂名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初步建成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实现了从市至乡镇信息的即时互享互通;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通过覆盖全市“十有县”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全市已建成防洪堤防总长达273公里,在建63公里,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9宗,总投资3.234亿元,其中大中型病险水库6宗。完成投资2.54亿元,基本完工待验收的水库18宗,有效消除重点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三是地质灾害点人员搬迁和治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完成了高州市新垌镇牛塘岭山体滑坡、化州市文楼镇六云村小学搬迁等20个项目搬迁避让工程。四是实施城乡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使新建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得到一定提高。
——防灾减灾社会参与不断深入。我市防灾减灾宣教工作深入开展,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参与防灾减灾文化氛围浓厚。“9•21”特大洪灾发生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和普通群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奉献爱心,投身防灾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形成了社会各界踊跃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防灾减灾事业付出了巨大努力,但是目前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工程设施建设仍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江海堤防亟待加强。乡镇防洪能力偏弱,城区及重要区域排涝能力普遍偏低,沿海地区海堤亟待强化加固。二是水资源保障能力还不强。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依然严峻。三是水利工程待完善。全市仍有相当数量的各类病险水库险水闸亟待除险加固,鉴江、罗江、黄花江、袂花江等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要加快推进。四是城乡建(构)筑物抗震能力总体上还不高,据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情况,目前我市城乡建(构)筑物抗震能力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五是避灾场所相对缺乏。我市室内避灾场所能容纳的受灾人员少,遇大灾大难临时避难场所缺乏,已建避难场所设施设备落后,室外避灾场所缺少吃、住、医的保障。
——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监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海洋气象监测薄弱。海洋气象监测技术装备相对落后,自动化、综合化水平不高。海洋气象预报技术发展滞后,预报水平不高,服务能力薄弱。二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待加强。尚有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未能按期进行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足,制约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的开展。三是地震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待加强。地震监测精度、短临预报水平较低,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不足,灾害快速评估能力较弱。
——防灾减灾综合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待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有效的沟通渠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应急预案可行性待提高。对应急工作认识不够,制订的应急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演练。三是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待进一步加强。抢险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紧急医学救援力量有待增强,资金投入不足,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手段和应急广播设施等比较落后。四是防灾减灾投入机制、投资渠道有待拓宽。资金投入还不能满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五是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待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需进一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亟待提高,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有待完善,中小学学校的防灾减灾基础科普教育有待加强。
(三)面临形势。
1.自然灾害。
茂名市地势北高南低,气候复杂、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具有频率高、强度大、灾季长、群发性常遇、突发性强等特点,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专栏3:我市面临的主要灾害
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冰雹、龙卷风、寒潮等。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数量多、强度大,平均每年有2个热带气旋登陆我市;冰雹和龙卷风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寒潮主要影响我市北部山区。
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干旱。暴雨洪涝是我市常见的一种严重灾害源,暴雨强度大,季节长,引发多种次生灾害。我市区域性、季节性干旱也比较突出。
地震灾害:我市处于中国东南沿海地震带之西南段,地质构造较复杂,地震活动较为活跃和频繁。
地质灾害: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山地面积比例大,降雨量大且空间分布不均,突发性灾害时有发生,是东南沿海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2.面临挑战。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时空分布、发生频率和强度出现新变化,预计未来五年,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仍呈增多趋势,强台风和超强台风极易形成,强寒潮爆发的可能性加大、暴雨洪涝等灾害风险将显著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更加频繁,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背景依然存在,而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灾害的相互耦合影响更加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城镇人口密度增加,社会财富聚集,基础设施承载力超负荷,将造成城市对自然灾害的放大,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总的来说,未来五年内,我市防灾减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面临着重大挑战。
3.有利条件。
一是防灾减灾日益受重视。面对日益严峻的灾害形势,国家、省、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将防灾减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十二五”规划,将减轻灾害风险列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防灾减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积累丰富经验和做法。我市是自然灾害易发和多发地区,党委、政府和人民在多年与自然灾害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好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2010年强台风“灿都”和“9.21”特大洪灾连续袭击我市,党委、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取得了抗击自然灾害的最终胜利,证明我们的防灾救灾工作通过了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为我市继续完善防灾减灾系统建设提供了直接的依据。
三是“十一五”奠定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防灾减灾投入,建成了一批防灾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近年来,我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国家、省加大了防灾减灾支持力度,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坚实物质保障。
四是民众参与度日益提高。公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积极投身防灾减灾工作,日益成为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
“十二五”时期,是防灾减灾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立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民生优先,创新机制,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加速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各方面防灾减灾需求,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大力推动茂名市区、信宜、高州、化州、电白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积极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自然规律,避害趋利,除害兴利,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努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和手段,优先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
——综合防减。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协调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科技防减。加大监测、预报系统分析等新技术的应用力度,更新改善救灾装备,抗灾提高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作用和贡献。
(三)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根本出发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提高能力、增强素养、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着力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重点突出避险避难场所、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应急救灾专业能力等方面建设,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与非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四)阶段性目标
到2013年,防灾减灾重点领域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2个、容纳2万人应急避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3个、面积9.3万平方米、容纳5万人;建成市、县级应急指挥中心2个;加快防灾训练场所的建设,购置一大批防灾减灾特种装备,完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到2015年,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3个、面积12万平方米,容纳6万人应急避难;县级应急避难场所16个、面积41.15万平方米、容纳约20万人;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建成市县级应急救灾指挥中心10个,7个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协同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灾指挥体系。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点治理搬迁工程全部完成。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专业应急队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关系,重点推进避险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救灾支撑能力建设、应急救灾专业能力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一)主要任务。
1.健全全市避险避难场所。
加快避险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公众紧急疏散、临时避险的能力,有效应对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加快避险避难场所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坚持城市建设与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同步进行,综合利用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公园、广场和中小学校等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在居民密集地区、沿海地区和城乡地势低洼地区建设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合理储备相应的生活类救灾物资,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要严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质量关,确认和修缮的场所质量要达到防灾减灾的要求,新建场所必须按抗灾防灾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设计,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险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加快应急避难指挥中心、独立供电系统、应急消防措施、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供水等11种应急避险功能建设,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各级政府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纸等多种方式及时公示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
专栏4:避险避难场所建设主要项目
市区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茂名市区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茂名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
各县(市、区)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信宜市城南隐蔽(灾害避难)所、高州市潘州公园避险(难)场所、火星农场避险(难)场所、瀛洲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化州市府广场、化州市第一中学校园、化州市下郭街道避险避难中心、化州市鉴东避险避难中心、化州市河西街道避险避难中心、化州市东山街道避险避难中心、电白县防灾减灾避险避难场所、电白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茂南区防震减灾避险避难场所、茂港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茂港那贞避险避难场所、茂港厂前避险避难场所等。
2.提升应急救灾支撑能力。
加强应急救灾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应急救灾支撑能力。
加快我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在完善各地各部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加强和保障综合防灾减灾信息集成与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智能处理与协同工作,整合资源,建设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在防灾减灾领域的信息化合作,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防范应对、灾害损失、救灾物资来源等方面信息,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我市灾害风险信息共享的服务水平。
完善城区应急供水保障系统。加快市区、各县(市、区)城区应急供水系统建设,完善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应急供水保障系统,确保在突发水危机情况下能满足基本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
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快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救灾物资储备场所规模,通过改扩建、新建等方式解决存储场所。每年汛期前,要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并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救灾的实际需求。要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配送体系,建立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动员机制,拓宽应急期间救灾物资供应渠道。要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救灾物资储备,与救灾物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签订应急供应合同,建立救灾应急优先供应保障机制,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立茂名市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指挥中心和各县(市)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指挥中心,完善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加快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更新完善海洋气象监测技术装备,提高海洋气象预报技术。
进一步完善抗震救灾支撑能力。加快推进覆盖全市的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的综合观测能力,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以上;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网建设,力争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加快推进我市地震应急指挥决策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地震信息的快速发布和抗震救灾指挥的高效性。
健全完善全市救灾预案制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镇、村四级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体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专栏5:应急救灾支撑能力建设主要项目
指挥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茂名市应急平台体系、高州市应急平台体系、信宜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茂南区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茂名市水利信息化综合建设项目、茂名市三防指挥系统、茂港区三防指挥调度中心工程、茂名市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急通信、基层三防指挥所、茂名市地震应急指挥服务系统、电白县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建设等。
城区紧急供水项目:主要包括茂名市区应急供水工程、茂名市机动应急供水设备、各县(市、区)城区应急供水工程等。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项目:主要包括茂名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工程、电白县救灾物资仓库等。
预警预报体系项目:主要包括茂名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工程、茂名市城区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信宜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信宜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信宜市气象综合探测基地建设工程、高州市综合气象防灾探测基地、高州市农村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高州市X波段多普勒暴雨预警监测雷达系统建设、信宜新一代可移式C波段多普勒雷达建设工程、电白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工程、茂名市地震综合监测能力建设、茂名市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建设、茂名市公共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化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探测基地搬迁工程,化州、电白、高州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工程,茂名S-波段气象雷达项目建设工程等。
城市生命线公路项目:主要建设省道S280线高州市区至水东港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S372线公馆旧村至化州市区段改扩建工程、省道S291线公馆旧村至茂南大道段扩建工程等。
3.加强应急救灾专业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和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应急队伍,配备适应不同需求的特种装备,加强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和水平。培育和发展救灾减灾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救灾减灾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救灾减灾服务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确定1名以上村(居)委会灾害信息员,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职业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
加强灾害评估能力建设。完善灾害影响范围、灾害损失、经济社会影响、救助需求、救助能力、救助效果等方面评估工作,满足应急救援决策需求。
专栏6:应急救灾专业能力建设主要项目
防灾减灾特种设备能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消防应急特种装备器材配置、茂名市地震现场应急队装备及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茂名市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能力建设。
(二)项目总体情况和效益分析。
1.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项目总体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的资金来源方式加快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包括55个项目,总投资33.5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9.6亿元。其中:避险避难场所项目18个,总投资2亿元;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建设项目34个,总投资31.2亿元;应急救灾专业能力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3670万元。
专栏7: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
避险避难场所建设方面项目:共18项,总投资2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0.62亿元;
应急救助支撑能力建设方面项目:共34项,总投资31.2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8.84亿元;
应急救灾专业能力建设方面项目:共3项,总投资3670万元,拟申请中央投资1150万元。
2.效益分析。
我市“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并实施防灾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并顺利完成,可使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自然灾害对地方生产总值的影响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覆盖全市90%以上地区,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土地使用、依法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建立适应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需要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建设力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完善政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防灾减灾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科学制定防灾减灾工程标准,制定和完善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救灾信息产品等标准,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稳定、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和财力,加大对防灾减灾事业的投入,并按照政府间事权划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建立政府支持、商业保险主办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和巨灾再保险机制,探索通过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
(四)加强规划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应在本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在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等过程中,要考虑防灾减灾内容,适时开展防灾减灾内容评估,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附件:(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