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深府函〔2014〕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市文体旅游局提出的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处),现予公布。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第六批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地址

年代

原级别

备注

1

古文化遗址

咸头岭遗址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社区

新石器

时代

区级

1981年全市文物调查时发现。现已先后进行过五次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白陶、彩陶、石器等史前人类文化遗存。经科学鉴定,最早的遗物距今近7000年,是目前珠三角地区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史前文化遗址之一,为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史前文化编年序列提供了重要标尺,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

古建筑

王大中丞祠

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社区真理街和巡抚街交界处

清代

区级

始建于清代早期,是民间为纪念清初广东巡抚王来任(满族)上书朝廷陈述迁海之弊端、请求驰禁复界而兴建的专祠。整体保留清代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3

古建筑

锦庭书室

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西乡第二小学校内

清代

未定级

始建于清光绪21年(1895年),东侧建有魁星楼,民国后有维修,整体上保留清末建筑风格,建筑类型独特,建筑木雕和灰塑比较精美,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4

古建筑

智熙家塾

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社区村前路

清代

区级

始建于清光绪34年(1908年),现存结构和装饰以晚清、民国时期为主,大部分用材为当时进口材料,装饰精美,保存基本完好,是深圳现存比较完整的家塾建筑和华侨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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