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深圳市人才事业取得重大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才工作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全市人才数量大幅增加,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十二五”人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人才总量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底,深圳拥有各类人才总量约为357万人。其中,党政人才4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8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03万人,技能人才222万人,社工人才1331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数量较“十五”末期增长92万人,增长率约为39%。

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0年底,全市两院院士21人(含双聘院士),中央“千人计划”22人,广东省领军人才4人,省创新科研团队5个,拥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48人。高层次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796人,其中国家级领军人才111人、地方级领军人才875人、后备级人才810人。

人才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共引进外国专家35万人次,累计引进55万人次;连续五年引进“海归”超过千人,累计引进约3.8万人;5年来,4名外国专家获得“国家友谊奖”,累计12名外国专家获得了“国家友谊奖”;培育出7个海归高水平科研团队;深圳高新区、华为、中兴通讯、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4家单位获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共吸引1500多家留学人员企业来深创业,其中超亿元产值的“海归”企业达26家。

2.人才政策制度持续创新。

构建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帮助高层次专业人才解决了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等问题,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出台并实施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充分发挥人才目录的导向作用,加大对重点产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办法,开辟个人申办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统筹调干、高校毕业生接收和招调工政策,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施团队引进政策,相继引进了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一批重点科研院所。

改革人才管理制度。启动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建立了以职位分类、合同管理、社会化保障为主要特征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启动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初步构建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大类公务员相对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合同聘用制。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成效明显。建立健全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机制。

3.人才效益水平日益提高。

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发明专利授权量连续7年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连续多年年均增长3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为60.1%;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凸现。

(二)面临形势。

当前,国际国内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面对全球性的人才短缺,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积极制定和推出了吸引人才政策,大幅放宽了对外籍研究人员的比例限制,提高了科技投入的比重和研究人员的待遇。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内众多城市也从过去的争夺项目资金转变到争夺人才资源,全国已有多个省、市提出建设人才高地的战略目标,并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吸引人才。人才竞争的加剧,使深圳的人才工作建设承担着来自国内、国外的双重压力。

经过“十一五”的不懈努力,深圳市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人才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领军型人才紧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人才国际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吸引激励人才的公共服务和后续保障体系还有待健全,特别是住房等生活成本高企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我市的人才竞争力。“十二五”时期是深圳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寄予新的期望,并一如既往地支持特区大胆探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新时期、新任务,赋予深圳人才工作新的内涵,也对深圳人才工作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内在要求,实施“人才特区”、人才国际化、人才市场化、人才区域合作和人才载体支撑战略,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观念、人才政策和机制,构建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成长快的发展环境,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引进和集聚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人才梯队;创新人才政策和人才机制,破除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有利于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使全市人才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把深圳打造成为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的“宜居宜业”之都。

到2015年,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资源总量从“十一五”末期的357万人,增加到422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达到27.93%,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22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3.71%,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达到11.42%,人才贡献率达到42.59%。

“十二五”人才发展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人才总量(万人)

357

422

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9.5%

27.93%

40%

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人年)

276

322

376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

16.7%

23.71%

33%

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例%

8.7%

11.42%

15%

人才贡献率%

32.4%

42.59%

56%

注:表中2010、2020年数据来源于《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推进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立足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按照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构建“深圳质量”内涵要求,统筹开发国内国际人才资源,重点引进和培养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主要举措:

(1)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继续实施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组织实施“千人计划”、省创新科研团队和省领军人才引进工作,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1+6文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配套政策执行力度,完善人才认定办法和标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重点建设深圳高新区、华为、中兴通讯、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港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一批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所研究生院和深圳大学创建优势学科、学院和国际化科研教学团队,加快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大力扶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深设立产学研基地。

到2015年,引进培养国内高层次人才1500名,引进并支持50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100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吸引带动10000名以上各类海外人才来深工作。

(2)实施客座专家“智库计划”。

完善柔性引才政策。完善高级专家特聘岗位制度,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战略性人才交流合作关系。

加强柔性引才平台建设。筹建国际高端人才顾问机构,举办深圳国际人才发展论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举办或承办国际性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政府给予资助。支持杰出专家在深圳设立“院士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工作室”。建立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的“智库”,吸引一批世界一流科学家、产业领袖、管理大师、文化艺术大师等杰出专家。

到2015年,各类客座专家年均流量达到300到500人次。

(3)实施博士后跃升工程。

创新博士后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博士后工作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博士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新模式。

拓展博士后工作空间。扩大博士后设站及招收规模。扶持博士后联谊会发展,打造博士后讲堂等学术交流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吸引海外(外籍)博士来深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提高博士后项目国际合作层次与水平。尝试与香港高校联合开展博士后工作。

到2015年,增建博士后设站单位80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数量达到1000人,其中海外博士后达50人。

2.培育具有产业支撑力的应用型人才。

适应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大力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物流等领域现代服务业人才;着力增强源头创新与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主要举措:

(1)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计划。

加大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力度。围绕建设金融中心城市目标,以罗湖蔡屋围、福田中央商务区和前海合作区三大金融集聚区为重点,着眼于全球金融高峰领域,引进和培养一批能够提高金融业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人才。构建全球性物流枢纽城市,以深圳港、深圳机场、平湖等为重点,依托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运输博览会等平台,引进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物流专业知识及管理优化技术的现代物流人才。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行业,研究制定会展旅游、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人才开发政策。

提升现代服务业人才国际竞争力。大力引进和培养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国际认可的专业资格和熟知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及WTO规则的涉外律师等现代服务业人才。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教育和培训,加大海外培训力度。发挥大运效应,造就一支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大型国际活动组织运作能力的行政管理、组织策划、翻译及产品开发推介人才队伍。完善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

(2)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支持计划。

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开发力度。大力推进具有国际经验和全球眼光、能抢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制高点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单位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坪山、光明、罗湖莲塘等产业基地和集聚区为重点,依托重点项目和研发基地,围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吸引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行业集聚。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目录。完善人才认定标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做适当倾斜。支持高校开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探索企业定制培养模式,鼓励院校、企业共同推进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加强内部在岗培训,构建学校教育、社会培训、企业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等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的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体系。

(3)实施技能精英培育工程。

加大高技能人才开发力度。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形成覆盖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传递与推广网络。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技术入股制度。探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建立职业培训督导制度。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进企业内培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实施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根据各区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合理设置公共实训基地,推动技能人才培训事业均衡发展。选择高新技术行业若干通用工种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一体化试点。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整合公共教育训练资源,升级创建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加快建设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形成“高端带动,两翼齐飞”的办学格局。到2015年,建成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0家,培养各行业技能精英500名。

3.打造具有和谐促进力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队伍。

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需要,围绕提升城市软实力、追求更高城市品质,大力加强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开发,培养造就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强烈事业心的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人才。主要举措:

(1)实施文化菁英集聚工程。

加大文化人才开发力度。制定出台文化领军人才和团队资助办法,集聚文化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新媒体、数字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重点,构筑文化产业人才集聚高地。探索建立符合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开发、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优先开发复合型、急需紧缺文化人才。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扩大文化专业招生规模、提升办学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创办文化创意学院,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设相关文化专业。

加强文化人才平台建设。依托“文博会”和“文化产权交易所”,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各种类型的文化创意、艺术人才工作室等,政府给予资助。支持建设中国大学生创意创业实验基地,吸引全国高校文化人才来深进行文化创意创业孵化。到2015年,各类文化名人名家总量达到150名,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团队20个。

(2)实施教育名师造就工程。

加大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依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珠江学者”等国家和省教育人才计划,完善“鹏城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所研究生院和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建设优势学科。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和“名教师培养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大学教授、中小学名校长和名教师,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素质教育人才梯队。

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重视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高校中青年教师出国(境)进修、国内访学工作,继续实施中小学校长和名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加强职业教师“双师型”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创新实践,从行业、企业生产第一线等引进或聘请师资,提升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能力。规范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到2015年,培养和造就20名以上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200名以上在国内学科教学和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名教师,350名以上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10—20个名校长工作室、30—50个名教师工作室。

(3)实施医卫人才梯队工程。

加大卫生人才开发力度。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才资源。制定和实施卫生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卫生领军人才。构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医学继续教育制度,继续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建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卫生工作管理人才岗位培训,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医学项目和对影响深圳医疗卫生发展的重要领域、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加强卫生人才载体建设。抓紧创办深圳大学医学院,加快建成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宝荷医院、新安医院、新明医院、聚龙医院和肿瘤医院等现代化医院。从医疗服务和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等方面,全面提升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水平,力争全市三级甲等医院数量增长50%。到2015年,培养引进5名医学领军人才,30名学科带头人,250名具有专业特色并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医学骨干人才。

(4)实施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建立社工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支持在深办学的高等院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与国内外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建立委托培养关系。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实习基地,加大与香港合作培养社工人才工作的力度,继续引入香港社工专业督导。

提升社工人才专业水平。探索和完善社会工作者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落实社会工作者人才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操守、各领域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等制度。研究制定规范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维护服务对象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发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构建民主开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选拔任用机制,推行社会工作岗位聘任制度,培育竞争激励机制。到2015年,由政府资助购买的职业社工数量达到4000人以上,所有执业社工拥有初级社工师以上资格,中级社工师占社工专业人才总量的比例达15%—20%。

(5)实施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社会组织人才的评价制度。探索行业协会专职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制度,逐步实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制度。

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的要求,实施社会组织管理人才分类培养计划。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优秀社会组织人才参加专题培训。从2011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管理人才每5年组织轮训一遍。

4.建设具有事业引领力的其他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中高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造就一支有理想、讲党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善于现代经营管理、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1)实施公职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公职人员开发机制。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加大公职人员培养力度。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化运作条件下的分类培训和专业培训体系,探索新型培养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发挥深圳市新技术新产业干部培训基地作用,提高干部在推动新技术新产业发展方面的决策能力。到2015年,实现100名公职人员到境外长期培训(6个月左右),1000名公职人员到境外参加中期培训(1个月左右),10000名公职人员到香港、国内知名大学参加对口考察交流和短期培训(7天左右)。建立一批覆盖各级公职人员的培训品牌项目。

(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完善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遴选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规范的出资人代表选派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开选聘步伐。推动建立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标准、职业规范,开展职业能力认证服务。

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分类培养计划。大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持续学习和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织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家,参加专题培训、高层次论坛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活动。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知名跨国公司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个性化培训;利用境外培训资源,有计划地分批组织选派优秀年轻企业家到境外培训。从2011年开始,采取多种形式,对市属国有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新社会阶层优秀人才每5年组织轮训一遍。

(二)施行灵活开放的人才政策,巩固特区先发优势。

1.推行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

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各级政府应整合现有人才政策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强人才投入产出效益评估,制定科学的人才资金绩效评估办法,提高人才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适当倾斜的扶持政策。通过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创新科技与现代金融结合机制,为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大力培育风险投资市场,充分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完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制度和机制,借助深圳金融产业优势,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2.推进有利于释放人才活力的管理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相关配套制度,优化职位分类,形成较为科学、明晰的职位分类体系;推进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稳步扩大聘任制公务员队伍规模。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构建与岗位管理统筹配套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实现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

探索人才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完善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建立符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特点的职业发展途径,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3.实行人才载体支撑政策。

加强人才智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属高校和深圳大学城在吸引和培养领军人才方面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支持创建优势学科和优秀国际化科研教学团队。支持创办深圳大学医学院,积极筹建南方科技大学,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办学模式。筹建中国(深圳)大学联盟,加大虚拟大学园升级力度。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加大力度扶持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探索建设新材料产业专利池和国家生物基因库,推进“鲲云计划”;组建新材料、生物技术、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促进重大科技专项协同攻关、产业链全面对接和重要资源区域性优化配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户。支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及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建设。加快培养和发展国际性、专业化、科技服务型的社会组织,搭建国际性商务平台、投资平台、交流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4.实施创业人才扶持政策。

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重点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内外创业领军人才,带动创业群体发展。完善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加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实行创业导师制。

完善创业人才支持政策。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力度。加强留学生创业园区等各类创业孵化器建设。制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激励保障办法,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调动科技人才创业积极性。

5.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政策。

构建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体系。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高联动格局。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合作教育、共同实施重大项目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创新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支持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加快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建设。深化大学城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香港高校和深圳高校互换学生、互认学分等交流机制。

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平台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化运作方式,在深建立一批新型产业技术开发研究院。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依托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等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6.探索推行人才国际化政策。

探索建设“人才特区”。发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一步的优势,鼓励探索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吸引人才的薪酬定价机制;积极完善人才股权激励制度;推动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发展“金融+科技+服务”新业态,加快推进人才与国际资本、技术、产权等要素市场的融合与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探索试行便利的外籍人才永久居留权制度;力求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市人才工作探索积累经验。

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依托重大项目和重点人才工程,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海外人才联络处等引智渠道的作用,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人才出国(境)培训力度,加强培训统筹规划,完善培训工作格局,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深造和开展合作研究。加快教育合作的国际化步伐,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跨国跨地区项目合作。研究制定本土优秀人才出国深造支持政策。支持本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吸纳当地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人才合作与竞争。

7.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流动配置政策。

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完善交流制度,开展挂职锻炼,加大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人才流动政策,打破人才身份界限,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改革。完善人才入户条件,简化人才引进程序,继续探索人才引进综合要素评价方式,加强存量人口转换,加强优秀人才储备,提高人才服务效能。

培养和完善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成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工作,推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扶持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重点引进若干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深圳,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形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创新发展。

(三)优化人才环境,打造人才宜居宜业城市。

1.优化人才法制环境。

全面梳理完善人才政策法规。围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环节,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形成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人才法规体系。加大执行和检查力度,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权益,有效推进人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非职务发明评价体系,加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支持和管理。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执法保护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国际合作交流。

2.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搭建“深圳市人才服务平台”,建成纵向连结各区并延伸至社区,横向连结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人才服务网络。发挥市、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才多样化需求。创新政府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对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实行统一的受理条件、工作流程、服务制度,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产品。

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化服务。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支持其提供全方位、多形式、个性化的市场化专业服务。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建立市场化服务标准和诚信体系。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

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建立融人才交流、人才信息分析等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的人才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人才资源信息交互中心、供求信息发布中心。加强各类人才资源信息的分析研究,为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开发建设“深圳人才工作网”。建立人才资助信息档案,进行人才资金绩效跟踪考核。

3.优化人才生活环境。

优化文化环境。持续塑造敢闯敢试、多元包容的移民城市文化品格,努力营造崇尚竞争、鼓励创业、宽容失败、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

优化生态居住环境。通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市民饮食用药监管水平和安全水平。完善居住生活配套设施,提高出行便利。全面建立和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和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先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加大博士后群体住房问题解决力度,在博士后聚集区筹建博士后公寓。

优化医疗环境。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促进区域卫生资源均衡化布局,全面提高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大病不出深圳,小病不出社区”。加强人才医疗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高端医疗服务,探索建立人才医疗保健个性化服务制度。探索引进优质外资医疗服务机构,吸引国(境)外高水平医学专家来深提供服务。

优化教育环境。积极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为各类人才特别是海外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提供便利。市区联动,多渠道解决各类人才子女教育问题。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树立严管理念,全面构建动态化信息化全时空覆盖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探索统一、精准、高效的网格化基层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灾害预防体系,健全应急工作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下,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为贯彻落实本规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抓好督促检查。

各部门要把本规划的实施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精神结合起来。各区(新区)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整合人才政策和专项资金,建立人才重点工程财政投入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深化人才理论研究。

有机整合人才研究力量,着力打造政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工作研究基地。有效调动各种资源,打造人才理论与政策研究平台,为制定好重大人才政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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