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南头镇两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南头镇两个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4〕194号

南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南头镇两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调整的请示》(中南府〔2014〕1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东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两个控规”)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两个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两个控规”调整工作。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两个控规”调整修改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的要求,确保“两个控规”调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交通发展集团及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