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4年“多规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14年“多规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4〕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黔南州2014年“多规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黔南州2014年“多规融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立功能互补、衔接一致、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要求,以部分县(市)为试点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等规划“多规融合”。2014年是试点推进“多规融合”的第一年,为切实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城乡规划“多规融合”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优化和完善我州各县(市)规划体系,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统筹协调各县(市)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守生态红线和保护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促进各县(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规划创新目标。创新规划编制模式,探索各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在空间管制方面紧密衔接,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编制衔接机制。

通过建立“一个信息平台、一套发展目标、一套项目库和一套实施协调机制”,实现“一个城市一个空间、一个空间一个规划”,真正实现中央城镇化会议中提出的“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要求。

——平台建设目标。建设服务于“多规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基础数据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审批流程同平台。编制成果统一数据标准,通过一个口子录入,即成立一个包含社会发展指标、基础地理信息、规划项目信息、统一地形图等综合信息数据平台,成立机构专人管理。后期将纳入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城市运营动态体系(公交、社会服务运营点、商业网点、交通状况、实时气象等内容,且能为公众提供部分查询,为智能城市的雏形。)

——制度建设目标。参照我省“多规融合”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制定我州“多规融合”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暂名),为下一步在全州推广提供技术导则。

三、2014年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创新规划编制模式。探索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在空间管制方面紧密衔接,建立“多规融合”的规划编制衔接机制。

进度和工作成果:6月底前布置工作安排,随即建立州级“多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多规融合”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州城乡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商粮局、州林业局

责任人:陈昌远、蒋宏成、袁先顺

(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和指导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独山县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要求,完善具体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城乡总体规划会空间管制专项规划编制(暂名),积极探索“多规融合”实施机制建设

进度和工作成果:

1.2014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独山县“多规融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

2.2014年9月底前完成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独山县“多规融合”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并通过审查;

3.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都匀市(含都匀经济开发区)、独山县“多规融合”城乡总体规划并通过省级技术审查。

牵头单位:州城乡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商粮局、州林业局、都匀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独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陈昌远、蒋宏成、袁先顺

(三)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由“多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省住建厅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对都匀市和独山县的指导力度,并从规划编制、项目立项、用地指标等方面对都匀市和独山县给予扶持。

进度和工作成果:8月底前完成支持“多规融合”改革试点政策文件初稿,12月底前印发实施。

牵头单位:州城乡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商粮局、州林业局

责任人:陈昌远、蒋宏成、袁先顺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定期召开“多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各县(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二)州“多规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提出支持“多规融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综合汇总后根据省里出台的支持文件出台我州支持文件,调动县(市)积极性。争取省、州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多规融合”信息化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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