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5〕187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18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铜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联动机制,根据新《广告法》《贵州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铜仁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市互信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铜仁公路管理局、铜仁高管处有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集,并确定时间、议题等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成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研究提出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整治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展,组织联合督导检查,部署查办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涉及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治理广告问题的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监管合力。
(四)联席会议召开时,各成员单位应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总结前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五)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新《广告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桃源铜仁文明行动”建设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各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广告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和考核评比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职责。
市工商局: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省广告监测中心数据,指导监督下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广告监测、媒体广告信用评价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产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警告、追究责任、暂停产品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缓检缓验、吊销许可等行政处理措施。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新闻通气会、新闻阅评、转发广告监测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通报提醒媒体单位广告发布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和监督媒体在广告活动中加强自律,坚持正确的广告导向,推动公益广告的发展,督促相关单位大力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整治;会同成员单位深入研究和解决制约媒体广告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成员单位依法查处和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指导有关部门追究发布不良广告、不雅广告及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媒体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市互信办:加强对属地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商业网站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网站严格落实广告审查相关规定,将网站发布广告情况列入文明网站选评的考核内容,对成员单位通报的发布互联网非法广告及信息的网站,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网上非法广告和信息,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会同工商部门规范网络广告及信息发布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市公安局:及时分析研判利用广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指导、协调下级公安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协作机制,督办重大涉嫌虚假广告犯罪案件;成员单位执法部门要及时将发布虚假广告等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扎实做好案件移送前的有关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制定规范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医疗服务信息的管理措施,严格审查各类医疗广告;监督指导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男科、妇科、性病等不雅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将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不雅医疗广告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采取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措施。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报刊出版单位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清理整治各种利用健康养生类节(栏)目、专版和新闻报道等方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及不雅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媒体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严格相关广告审查及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任意扩大产品适用范围、适应症(功能主治)、夸大产品功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等措施。
市城管局:加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严格户外广告位设置审批,加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整治户外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指导下级机关开展户外违法广告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
铜仁公路管理局:加强铜仁市公路沿线广告设置规划,严格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位设置审批;严格执法、清理公路沿线违法设立广告;建立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铜仁高管处:加强铜仁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置规划,严格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位设置审批;严格执法、清理高速公路沿线违法设立广告;建立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联络机制。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QQ群或微信群畅通工作联络交流。
(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季度报送整治工作小结至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查办案件、处理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处理相关企业和产品、暂停产品销售、撤销广告审批文号以及吊销经营许可等重要监管信息通告相关部门及联席会议办公室;重要工作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制发工作简报;有关部门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
(三)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通过明确事权划分,采取下放权限、委托执法等形式开展虚假违法广告综合执法工作,整合执法力量。成员单位要加强综合执法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和手段,采取行政处理、经济处罚、刑事追责等多种措施,形成有效的综合执法合力。查办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增强处罚措施的综合效能。
(四)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加大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办案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按年度考核评价各地各部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对下级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和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五、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联席会议中确定的事项;要监督指导本系统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印发报送工作。
(三)各地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地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