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5〕174号
颁布日期:2015-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保险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步伐,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4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城乡统筹为重要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托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全市户籍人员、持有三亚市居住证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核查记录,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本市户籍人口、持有三亚市居住证人口参保情况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有效实施扩面参保,力争到2016年上半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适用人群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领导,确保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邓忠(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王瑜(市财政局局长)

陈国庆(市公安局政委)

陈正光(市教育局局长)

樊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

林涛(市统计局局长)

王国平(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孙光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吴毓壮(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赖良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林尤青(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局长)

陈明(海棠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俊(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陈向奋(天涯区人民政府区长)

蒲慧芳(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邱观林(国营南新农场场长)

戴新建(国营立才农场场长)

刘兴旺(国营南田农场副场长)

张伟(国营南滨农场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光庭兼任。

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检查考核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协调部门间信息交互,建立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市社保、农保经办机构按各自职责负责信息系统操作及业务经办培训,依托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梳理本市户籍人员市外参保信息及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参保信息,组织各辖区开展入户调查、扩面参保工作。

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变更、审核、维护及数据采集和核对等工作。

村(居)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全体人员基础信息的登记、初审、录入;基础信息变更登记的初审、变更维护;受理咨询、查询;组织入户调查、扩面参保工作;收集、核查、整理、上报、管理参保登记资料等。

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

市公安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户籍人口、居住证人口变动相关信息。

市教育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相关信息。

市科工信部门:负责成员单位部门间数据信息交互,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市民政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民政对象人员死亡等信息,指导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加强社区和村民自治管理,依托村(居)委员会协助采集居民个人信息。

市工商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

市计生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人员死亡等信息。

市国税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状态等信息。

市地税社保规费征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定期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及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纳税状态等信息。

市统计部门:负责指导全民参保登记相关统计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人员,以及持有《三亚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工作内容

(一)信息比对。以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为依托,省公安部门提供全省户籍人口、居住证人口信息,我市提供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信息,进行数据信息全量比对,摸清参保情况,对未参保人员按户籍地、常住地分类,按照区、村(居)委员会、小组、户四级定位,确定入户调查、扩面参保对象。

(二)入户调查。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充分利用村(居)委员会现有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及应用购买服务机制等,组建村(居)委员会调查员队伍,调查员入户调查一般以2一3人为一组,佩戴“全民参保登记调查证”,携带宣传手册及表格资料。通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村(居)委员会业务操作平台下载(或从上级机构获取)调查对象名单,逐一入户调查(对于入户调查中新发现的需调查登记人员,及时补充进入调查对象),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把握当前入学、就业、失业状态和未参保原因等情况。入户调查信息及时提交村(居)委员会工作平台(未连接信息系统的提交区、管委会工作平台)初审,录入系统,经区、管委会工作平台复核入库。

(三)扩面参保。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下载未参保、未参全人员数据信息,科学组织扩面参保,城镇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农村以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引导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针对高风险行业实施工伤保险的扩面参保;并积极探索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群体的扩面参保工作,全力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四)动态管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与社会保险业务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数据库实时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通过基层平台工作、业务经办、自助服务等渠道实现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与公安、教育、民政、地税、工商、计生等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交互机制,更新信息库数据基础信息。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链,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动态管理。

六、实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片实施”的总体要求,以区、管委会、国营农场为单位,于5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1.成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会议;各区、管委会、国营农场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村(居)委员会调查员队伍,动员部署工作。

2.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部门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予以经费保障,市人社部门按照入户调查、扩面参保每人10元的支付标准拨付各单位。

3.组织业务培训。市人社部门分区对各单位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管理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及各村(居)委员会入户调查员等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经办培训。

4.印制宣传材料。市人社部门负责印制《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宣传手册》、《全民参保登记表》和《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各辖区人社部门负责印制“全民参保登记调查证”配发入户调查员。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2016年5月31日)

1.数据信息比对。市社保经办机构收集整理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信息,市农保经办机构收集整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基本信息,市地税社保规费征管部门收集整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基本信息,导入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2.开展入户调查。对辖区内未参加本市任何险种的户籍人口和持本市居住证的人口,各单位要组织村(居)委员会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并将采集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组织扩面参保。辖区内入户调查对象(未参加本市任何险种的户籍人口和持本市居住证的人口),村(居)委员会调查员要积极动员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发动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填写《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特殊人群证件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落实参保登记。各区人社部门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要求,组织相应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新增参保登记,圆满完成省、市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市成立督导组定期通报各辖区工作进度,对入户调查、扩面参保工作考核验收,进行考核结果统计分析,形成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四)动态管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起)

市人社部门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数据交互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与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对接,不断更新系统信息。各区通过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确定年度入户调查对象,持续扩面参保,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长效常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部门通力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民生工程、系统工程。各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落实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及数据支撑,全力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精心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宣传计划,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导向,使群众积极参保、主动登记,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认准重点难点,精心组织实施。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把握重点,对应保未保的对象准确登记、积极动员;要攻克难点,对人户分离等情况,充分利用公安、社保、农保等部门已有信息,主动查找,提高信息采集率;要掌握进度,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解决入户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四)注重工作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的工作,集中登记只是一个开始,各部门应当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合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工作,完善政策制度,优化经办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各辖区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附件:三亚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分解表

http://xxgk.sanya.gov.cn:17003/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0823240-4/bgswj/201512/179697.html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