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濮政〔2015〕21号
颁布日期:2015-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任务依然艰巨。至目前,全市尚有油气输送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66处未整改,其中重大隐患20处,较大隐患25处,一般占压21处。这些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的大好形势。根据《河南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安委〔2014〕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66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整治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的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力推进。

二要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管道企业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制定和完善隐患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落实”,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或评估。县(区)政府(包括管委会,下同)及乡镇政府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区)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管道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毕之前,隐患企业要加强管控,县(区)政府要加强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坚持标准,严格验收。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企业要及时向县(区)政府申请验收。一般隐患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照标准,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政府安委会销号。重大和较大隐患由县(区)政府初步验收后报市政府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各县(区)、各有关企业要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严厉打击新的占压行为,防止形成新占压,否则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要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要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报市油区办和市政府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能源办、市油区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企业隐患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月至少督导一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各县(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凡是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究县(区)、隐患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李永军(市油区办),电话:897690715703996602;吴庆法(市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412185。

附件:濮阳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一览表

2015年4月29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