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09〕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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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拟定的《濮阳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濮阳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市农业局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农村沼气建设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改善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增收增效为宗旨,继续加快户用沼气池推广普及,稳步发展大中型沼气、联户沼气、秸秆沼气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各级技术服务网络,不断强化沼气技术培训,加强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推进我市农村沼气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新增沼气用户3万户,建设村级技术服务站121处,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处,建设沼气示范村15处,培训沼气生产工
300名(各县区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工作重点
(一)户用沼气池。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池建设,新农村示范村、沼气示范村等沼气池建设要把“三改”同步实施,在粮食产区和无养殖基础的农村大力推广秸秆沼气池。非项目沼气户也要按照国债项目实施的方法,提高建设质量和档次。做好沼气空白村沼气池示范户建设,力争消灭空白村。
(二)国债沼气项目。严格按照国债项目建设要求,做好2007年、2008年度国债项目建设的查缺补漏工作,加紧做好2008年新增沼气项目的扫尾完善工作,全面推进2009年新增沼气项目建设工作,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沼气服务体系。健全“市、县、村”三级服务网络,建立市级服务大厅,完善县级服务站,进一步扩大乡村级服务站点,巩固完善服务设施。全面实行“公司(协会)+沼气户”的服务方式,研究制定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有效服务监管体系。
(四)大中型沼气工程。在养殖大户、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地大力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工程,在寄宿制学校、办公场所、新农村示范村发展净化沼气池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特别是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新形势下,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关系民生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来抓。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年终考核责任目标,逐级分解,逐项落实。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施工、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和效益。各级发改、财政、畜牧、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在政策、项目、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积极协助做好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搞好培训。以“节能、减排、增收、增效”为宣传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发展农村沼气所带来的经济、生态、环保和社会效益,算好对比账。要通过建立试点、发放明白纸等方式,突出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使沼气综合利用效益得以充分发挥。各级农村沼气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沼气技术骨干、沼气服务公司人员、村级服务站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以及基层管护人员等人员的技术培训,扩充技术力量。要充分利用空闲季节,以新技术、新模式为重点,分期对有证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同时,要加强对沼气安全使用知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确保沼气用户长期受益。
(三)多方筹资,加大扶持。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发展农村沼气的积极性。一是各级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二是各县(区)要切实落实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不低于10万元,对未列入国债项目扶持范围的沼气户要进行补助,市财政每户补助200元,县(区)财政每户不低于100元。同时,要继续加大沼气工程、秸秆沼气、沼气服务体系、综合利用模式等扶持力度。三是对符合要求、管理规范的投资于沼气建设、服务、销售的社会服务实体,要加强引导和扶持,运用税收、补助、贴息、担保等手段,为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完善服务,巩固成果。继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重点。一是扩大网络覆盖率。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加快乡村级服务网点组建,确保服务网点建设内容全部到位,健全“市、县、村”三级服务网络。二是提高服务运行效率。各县(区)必须尽快组建服务公司或协会组织等服务实体,切实建立政府监管、公司(协会)运作、自主服务的服务运行机制,明确服务主体,确保服务实效。三是确保服务到户率。要切实将沼气户纳入到各级服务组织,推行会员服务或全托服务,鼓励服务组织与沼气户签订服务合同,通过政策扶持,支持其提高自身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确保沼气户得到高效服务。
(五)加强监管,规范建设。一是各级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村沼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补助物资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濮阳市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农村沼气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资金审计制、物资招标采购制、补助公示制、进度旬报制,严格规范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建设信息网上输入,做到公开、详实。三是户用沼气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承建,严格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物料采购、统一模具施工、统一规范安装、统一检查验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结合平时抽查、明察暗访和对旬报结果的核对,每月定期在《濮阳沼气动态》上通报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并适时在媒体上对社会进行公布。
(六)抓好项目,示范带动。要以实施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监督,严格“三改”配套建设标准,
做到“三公开”制度,把国债项目建成高质量的示范点,以点促面,带动本地农村沼气发展。继续加大沼气示范村建设,依托国债沼气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种养专业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体现发展农村沼气的综合效益。搞好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建设一批“猪—沼—粮(果、菜)”等循环农业模式,形成新的发展亮点。要针对养殖与居住分离、部分村庄和农户不再搞养殖、沼气原料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发展秸秆沼气技术,形成新的沼气建设增长点。要在养殖小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积极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等建设,实现集中供气和污水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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