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3〕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出主题主线,坚持竟进提质,坚持应急与谋远并重、防范与应对齐抓,明确重点,统筹兼顾,不断提高依法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市行政中心门口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

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规律,认真落实《市行政中心群众非正常上访处置暂行办法》,切实做好行政中心门口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的劝离和疏导工作,维护市行政中心良好的办公秩序。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做好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预案的修订和基层预案的编制工作,增强预案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实现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目标。

(二)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演练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三)加大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及指导力度。市政府应急办将建立应急预案演练报备制度,对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各地和市直21个市级专项预案管理部门要于2013年3月底前将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健全领导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十堰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十堰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出台《十堰市综合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完成预警信息发布二期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媒体和介质,发布预警信息。

(三)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动,围绕重大课题开展综合调研工作;加强与市消防支队(救援支队)、民政、安监、卫生、公安、信访、财政等部门沟通,营造应急管理良好工作氛围。

(四)建立应急管理的动态跟踪、监测、评估机制。应急管理工作已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省政府将在全省开展应急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今年,市政府目标考核也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其中,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应急办将加大对应急管理管理的动态跟踪、监测、评估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在年底考核兑现,同时力争在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中争先进位。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要素建设

(一)抓好应急力量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团组织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二)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各地、各部门要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为重点,按照相关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装备、设施和物资等,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更新升级。

(三)抓好统计调查工作。包括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装备、综合救援队伍、信息员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要素基本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五、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按照《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市县两级应急平台分别于2013年、2014年完成建设任务。市级应急平台现已建成,当前要着力加快县(市)应急平台建设,已经在建的力争年内完成任务,尚未启动的确保上半年提出建设方案,年内启动建设。

六、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各地、各部门要利用“5·12”、“11·1”、“12·5”等各类公共主题宣传日,创新宣教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五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二)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综合培训和学习考察活动一次。加大对全市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应急队伍指挥员的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活动。

(三)与秦楚网联合,开通“十堰市应急管理网站”。

(四)抓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十堰应急管理》,各地和市直应急预案管理部门每月要报送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2条以上;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湖北应急管理》和省政府应急网站下达的年度宣传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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