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公布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公布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的通知

株发〔2014〕8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方案,现将2014年4月前市委成立的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直接保留(含调整组成人员)的议事协调机构

1.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贺安杰同志任第一主任,毛腾飞同志任主任,王志刚、蔡溪、胡鹏飞、张杰、何剑波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株洲军分区司令部。

2.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市政治动员领导小组),张雄同志任主任(组长),胡鹏飞、毛朝晖、梅先清同志任副主任(副组长),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军分区政治部。

3.市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志刚、蔡典维、胡鹏飞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4.市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刘光跃、蔡溪、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

5.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蔡溪同志任组长,唐向阳、尹光良、段晓茅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机要局。

6.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蔡溪同志任组长,徐冬生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法规科。

7.市警卫工作领导小组,谢清纯同志任组长,蔡溪、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警卫处。

8.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阳卫国、刘光跃、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9.市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蔡典维、彭爱华、毛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10.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王志刚、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11.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张雄、毛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12.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张雄、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13.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谢清纯、唐向阳、何剑、胡波、蒋贵祥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维稳办”)。

14.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谢清纯同志任组长,唐向阳、胡湘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委防范办”)。

15.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阳卫国同志任名誉主任,毛爱良同志任主任,邓跃武同志任副主任兼秘书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老干局。

16.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阳卫国、彭爱华、杨玉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台办。

17.市委保密委员会,蔡溪同志任主任,唐向阳、梅先清、陈旌、苏立群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国家保密局合署办公。

18.市禁毒委员会,谢清纯同志任主任,唐向阳同志任第一副主任,洪卫、陈招生、汤建平、周建光、凌娅、杨光昊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19.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谢清纯、胡鹏飞、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家安全局。

20.市干部保健委员会,蔡溪同志任主任,钟学群、李玉玲、苏立群、陈诚、张纯良、王意薇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21.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刘光跃、王志刚、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22.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阳卫国、杨玉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办。

23.市“扫黄打非”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张雄同志任组长,毛朝晖、吴安浩、卢炜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4.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彭爱华、毛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5.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志刚、王建之、何剑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26.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刘光跃、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27.市援藏和对口支援协调领导小组,蔡典维同志任组长,易湘东、陈诚、周建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28.市委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张雄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王志刚、谢清纯、蔡溪、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29.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杨宋虎、何剑波、余明刚、侯清麟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30.市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志刚、蔡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机要局。

31.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阳卫国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王志刚、蔡典维、蔡溪、杨宋虎、贺夏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

32.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阳卫国、刘力量、黄曙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

3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毛腾飞同志任主任,王志刚、彭爱华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编办。

34.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贺安杰同志任主任,阳卫国、张雄、毛朝晖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35.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阳卫国、刘光跃、张雄、蔡溪、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36.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王志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蔡典维、何剑波、蒋涤非、谢高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两型办。

37.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毛腾飞同志任主任,王志刚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刘光跃、蔡典维、鲁立彬、杨玉芳、蒋涤非、毛朝晖、朱庸靖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

38.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毛腾飞同志任主任,王志刚、鲁立彬、蒋涤非、毛朝晖、张国浩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

39.市军警民联防协调小组,谢清纯同志任组长,张杰、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株洲军分区司令部。

40.市人民监督工作委员会,谢清纯同志任主任,何剑、胡波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检察院。

41.市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建之、何剑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42.市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毛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43.市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蔡典维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44.市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谢清纯同志任主任,唐向阳、黄洪波、曹跃良、张格林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45.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王志刚、蔡典维、刘柏生、朱庸靖、张龙慧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

46.市城际铁路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毛腾飞同志任指挥长,王建敏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何剑波、蒋涤非、唐向阳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两型办。

47.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蒋涤非同志任指挥长,王建敏、朱庸靖、谭可敏、刘方、曹跃良、刘希山、何安国、边宁、蒋开建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

48.市中共党史联络组,赵占一同志任组长,刘建初同志任副组长,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党史办。

49.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建之、何剑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50.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阳卫国、刘光跃、王志刚、张雄、谢清纯、蔡溪、彭爱华、陈立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

51.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毛腾飞同志任主任,刘光跃、王志刚、张雄、彭爱华同志任副主任,蒋涤非同志任执行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52.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协调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王志刚、蔡典维、张政佳、毛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5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刘光跃、王志刚、张雄、彭爱华、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工作办。

54.市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毛腾飞同志任组长,何剑波、唐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55.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贺安杰同志任第一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组长,王志刚、毛爱良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合并或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议事协调机构

1.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市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合并),贺安杰同志任组长,阳卫国、刘光跃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2.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并),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阳卫国、刘光跃、张雄、蔡溪、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

3.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系原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合并),贺安杰同志任组长,毛腾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阳卫国、刘力量、黄曙光、刘光跃、王志刚、蔡溪、彭爱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4.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系原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合并),阳卫国同志任主任,谢清纯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刘柏生、唐向阳、余明刚、梅先清、何剑、胡波同志任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

5.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系原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合并),阳卫国同志为第一召集人,谢清纯、唐向阳同志为召集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

6.市老年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老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合并),阳卫国同志任组长,王志刚、彭爱华、吴晓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老干局。

7.市落实军队复员退伍人员和离退休干部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市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合并),蔡典维同志任组长,谢清纯、彭爱华、张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8.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系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普法治理领导小组合并),贺安杰同志任组长,谢清纯、蔡溪、刘柏生、唐向阳、余明刚、何剑、胡波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9.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指挥部合并),贺安杰同志任第一组长,毛腾飞同志任组长,张雄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刘光跃、王志刚、蔡典维、谢清纯、鲁立彬、蒋涤非、唐向阳、毛朝晖、张国浩、梅先清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10.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市纠风领导小组和市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合并),毛腾飞同志任组长,刘光跃、王志刚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

11.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毛腾飞同志任组长,阳卫国、蔡典维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办)。

12.市清水塘工业区协调领导小组(系原市清水塘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和市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协调领导小组合并),毛腾飞同志任组长,王志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王建敏、何剑波、蒋涤非、朱庸靖、罗伟、龙志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峰区政府(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

13.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系原市反恐工作协调小组更名),谢清纯同志任组长,唐向阳、张龙慧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14.市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系原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更名),由市政府单独设立改为市委、市政府共同设立,蔡典维同志任组长,易湘东、董小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办)。

三、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

1.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领导小组

2.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3.市三大战役指挥部(城市提质指挥部、旅游升温指挥部、园区攻坚指挥部)

4.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

5.市级领导“五个一”活动领导小组

6.株洲年鉴编辑委员会

7.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8.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9.市“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

10.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11.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协作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12.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

13.市科教兴市暨技术创新领导小组

14.市科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15.市教育强市建设领导小组

16.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7.市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

18.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协调指挥部

19.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0.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1.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

22.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3.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4.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25.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6.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7.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8.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9.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30.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

31.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2.2011中国湖南国际旅游节株洲系列活动执委会

33.市党委系统办公室“效能建设、敏捷回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34.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35.市巡视工作联络组(针对2012年、2013年省巡视组来株巡视设定)

36.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37.市城市快速环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38.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39.市直机关“坚持群众第一、基层第一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40.市国有企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41.市炎帝文化城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42.市信访维稳“五比五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43.第二届“株洲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44.市城市“四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45.株洲职业教育大学城建设指挥部

46.市迎接省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指挥部

47.市夏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组委会

48.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49.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成立)

50.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51.市“招商引资年”活动领导小组

52.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53.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54.市“双促”活动领导小组

55.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56.株洲境内“海峡两岸炎帝神农文化祭”活动领导小组

57.市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评审委员会

58.市“转方式、促两型”十大标志工程、十大功勋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59.市“信访维稳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60.株洲市建市60周年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61.市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针对2012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设立)

62.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针对2012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设立)

63.市委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协调领导小组(针对2012年市、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设立)

64.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针对2012年换届设立)

65.市委“三廉三评”工作领导小组

66.市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67.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68.市重要目标“四防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工作到2013年底截止)

69.市“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职能并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70.《株洲红色印记》编纂委员会

71.《中国共产党株洲历史》第三卷编审委员会及编写领导小组

72.《科学跨越——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编纂委员会

73.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职能相应并入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74.市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

75.市打击涉税犯罪领导小组

76.市创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模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77.岳汝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株洲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78.衡茶吉铁路株洲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79.市服饰千亿产业集群发展协调服务联席会议

80.市院校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81.市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

82.市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四、其他调整

以下议事协调机构由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调整或撤销。

1.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

3.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

4.市对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

5.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6.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7.市促进全民健康工作委员会

8.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9.市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

10.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

11.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12.市炎帝陵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13.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14.市产业配套工作领导小组

15.株洲市富士康项目推动工作领导小组

16.市深圳华强文化科技产业株洲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市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评审委员会,根据省委对我市社会科学奖评选项目审批情况确定是否保留。如省委审批同意社会科学奖评选项目,则该评审委员会予以保留;如省委审批不同意社会科学奖评选项目,则该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直接保留、合并、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议事协调机构,其具体职能及成员名单由各议事协调机构自行发文公布,并报市委办公室(秘书一科)、市编办备案。今后因人事异动调整组成人员,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中共株洲市委

2014年5月6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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