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淮政发〔2015〕162号
颁布日期:2015-09-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淮安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为淮安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现根据我市实际,在上半年市委办、市政府办《2015年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职能工作要点》(淮办发﹝2015﹞38号)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从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改革,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和其他相关权力事项。严格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市县(区)政府全面公开“5张清单”并建立责任清单,对所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运行监管。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切实做好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网上监察无盲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事项,按照国务院“5个一律”总体要求,破除垄断,依规脱钩,规范收费,加强监督,梳理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指导盱眙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动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创新机制,开展优化“互联网+”审批试点工作。全面落实“517”各项举措,加大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区简政放权工作的督查力度,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有关要求,动态调整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在《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县(区)发展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进一步动态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适时出台核准制流程的改革方案。制订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制定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横向覆盖全市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县区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有关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省市县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依法清理,便利企业创新的原则,大幅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认定。认真做好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落实工作,坚决停止已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相关认定工作。坚决取消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有法律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法管理的,能取消的取消。研究建立全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布职(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制定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学会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试点工作。建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职(执)业资格清理整顿督查工作,督促县(区)及各部门取消自行设置的职(执)业资格并做好相关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政策,调整优化项目目录。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清理规范收费,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其收费标准。清理规范所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坚决制止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缴费参加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等行为。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公布保留的市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收费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全面梳理并形成《淮安市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淮安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与全省同步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我市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根据省政府“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具体条件由各市政府在上位法框架下自主确定”的原则,修改完善我市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放宽集中办公于经济开发区、各类孵化机构,并经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部门或各类孵化机构统一代办登记手续的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探索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的名称登记改革,同时依托互联网开发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我市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完善“一主七辅”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落实力度,积极推动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7个关键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实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深入调研“先照后证”改革后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系的意见,编制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责任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抓紧建设部门协作联动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八)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按照管办分离、管采分离的要求,加快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度整合,建立统一规范、共享共用、监管有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九)切实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市政府已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http://222.184.59.59:8180/zwgk/open/publicshow/searchArticle.do?method=getArtFromId&articleId=74213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