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发(201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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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南京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按照全市新一轮城乡建设规划的总体布局,坚持“生态经济共赢、人文景观和谐、山水城林相融、城市乡村互动”的发展理念和“主城森林进城、近郊森林围城、远郊兴林富民”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和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办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加快提升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深入推进“绿色南京”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6万亩,四旁植树1500万株,森林覆盖率(扣除水面面积)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8%,绿地率达到41.2%,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4平方米;水岸绿化率达到85%,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实现生态环境更加良好、森林功能更加完备、生态意识深入人心、绿化网络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围绕森林城市创建目标,要高标准、高规格、高水平的编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把森林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与生态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与城市十大功能板块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城乡绿化、森林与景观、乔灌花草、生态建设与生态文化、山水城林等“五个一体化”。突出抓好“一园、四带、五片、百个小游园”的规划建设,即:加快紫金山—玄武湖一体化建设,打造紫金山—玄武湖国际级城市中央公园;建设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滨江风光带、秦淮河上下游百里风光带、滨河(包括金川河、外金川河、北护城河)风光带,形成滨江滨河滨水新景观;实施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幕府山和栖霞山五大生态片区的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在主城新建100个以上小游园,使市民出门300—500米有休闲绿地。
重点实施十大工程:
(一)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建设工程。百里风光带全长50多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集生态、人文、旅游、景观等功能于一体。通过绿化和造景,将散落在沿线的人文历史遗迹、生态湿地、绿地广场、亲水公园等串联整合起来,在西起秦淮新河的长江入江口、东至燕子矶观音门之间建设一条环绕主城的“绿色项链”,形成一个整体连贯而又自然开敞的绿地生态系统。2011年完成十万棵大树苗储备和两个示范段建设任务,2012年全面开展风光带各项工程建设,2014年青奥会前基本建成。
(二)城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完善城区公园绿化、社区绿化和出新道路绿化,新建100个小游园,丰富城区森林生态景观,建设更多的城区片林、游园绿地和路网林带,积极营造“市民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生态宜居环境。今明两年,新(改)建城市绿地和广场60个,对20个休闲公园进行提档升级。拓展绿化空间,新建一批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带,完成金川河及60个出新干道沿路绿化带建设,努力形成山成林、路成带、湖成环、点成景的绿化景观。
(三)绿色廊道建设工程。加强城市绿道建设。推进麒麟生态科技城、浦口新城、下关滨江、南部新城等功能板块的绿化建设,形成贯通南京外围的生态绿色廊道。重点打造从青龙山到紫金山宽500米、长4公里的麒麟中央公园;从老山佛手湖到长江边宽360米、长4.6公里的浦口新城中央绿轴。加强道路林网化建设。完成绕越高速、京沪高铁、宁杭城际铁路、溧马高速、六江高速、宁滁高速、239省道、246省道等8条道路沿线绿化带建设,新增造林2万亩;加强水体林网化建设。突出滨江、滨河风光带建设,进一步加强长江、秦淮河、滁河、石臼湖等河流、湖泊,以及水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近自然水岸绿化,形成良好的水源涵养保护林网和森林生态走廊,打造山水城林一体的滨江风貌。2012年,力争全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绿道、江河湖沿线沿岸实现全绿化,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和层次多样的绿色廊道。
(四)景观林建设工程。围绕新一轮城市规划中的副城、新城、新市镇和南部新城、麒麟新城、浦口新城,以及重点农业园区,在周边建设块状或带状生态景观林,形成林网林带。重点打造30个生态景观林片区,完成造林1万亩。
(五)工业生态防污林带建设工程。根据城市信风系统特征和石化、钢铁等工业区不同地形地貌、污染源类型,加强生态防污林带、城市信风林带和绿化隔离林带等建设,在主城与江北化工园区之间、雨花开发区与梅钢公司之间、仙林大学城与南京炼油厂之间建设大规模片状或带状防护林带,形成生态缓冲保护屏障,完成生态防污造林6000亩,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
(六)高效林业产业开发工程。结合农业“1115”工程规划,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丘陵岗地资源,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无性系优质茶、笋用竹、设施应时鲜果、木本油料林等经济林果。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增加林业生态产品、文化产品的供给,满足市民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着重发展林果与农业旅游观光相结合的庄园林业,加快一产与三产的融合发展,走旅游休闲和生态建设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建立适度规模的优质林果生产基地,扶持发展相关加工工业,提高传统林产品和林副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提高林业产业效益。重点引进新技术、新品种20个,建立特色经济林果和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20个,新增苗木花卉和经济林果6.5万亩。
(七)森林镇村建设工程。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农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工作,加大镇村绿化力度,重点打造20个森林镇街、建设100个森林村庄,力争全市规划保留的村庄绿化全覆盖、全达标,实现农村新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区区绿”和“点点绿”,努力形成“村在林中、房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
(八)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工程。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森林城市创建内容,对符合要求的中龄林进行封育,进一步提高森林自然度和健康度。根据区位情况和森林状况,对重点园区、开发区、大学城、新城镇周边的生态景观林进行景观改造和质量提升,对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幕府山,以及栖霞山等森林公园进行保护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形象和品质。
(九)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分级管理,划定市、区县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加强废弃采石宕口生态修复,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森林防火卫星监控点6个,新建防火通道100公里,全面贯通重点林区防火路网。积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制定防治计划。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森防标准站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初步实现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普知识的普及。建设命名20个市级森林公园和10个市级湿地公园,规划新建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通过举办“森林节”、“茶文化节”、“梅文化节”、“爱鸟周”等活动,推广生态科普文化知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开展“绿色文明进万家”和认建、认养、认育“市民林”、“青奥林”等活动,建设5个展示城市森林文化的标志性纪念林。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三、创建步骤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创森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分为创建申报、组织启动、全面实施和核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6月)。向国家林业局递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获得国家林业局回复同意,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二)组织启动阶段(2010年7月—12月)。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着手编制《南京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制订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2年3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品质,完成创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氛围,提高市民对创森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在电视台、电台和报刊等开辟专题和专栏,征集创森主题和徽标,录制专题宣传片,编辑宣传画册。
(四)核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组织开展全市创森工作自查,做好迎接国家评审专家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创森工作的认识。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是我市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全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创森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真抓实干,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创森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创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迎接评审等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重点工程的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森任务。
(三)突出重点,保障创森工作顺利推进。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定任务抓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创森任务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绿化造林工作力度,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林业产业大发展;重视改善生态环境,在化工区和生态脆弱区,大力度加强防污隔离林带建设,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全市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在合理布局森林绿地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绿化景观的档次和水平,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同时,要切实保障有关工作经费,将重点工程建设和创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
(四)强化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烈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创森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我市创森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创森工作典型事迹,使创森工作深入人心,积极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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