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苏府办〔2013〕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2〕3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2〕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考核对象
各市、区(其中姑苏区不参加排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重点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制度建设及执行、日常工作、载体建设和工作监督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附件4和附件5)。
四、考核办法
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市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组成。市考核小组将视情对各市、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评分。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对照2012年度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附件4、附件5)开展自查评分,认真填写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调查表(附件2、附件3),并重点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2〕17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2〕171号)要求,认真进行总结,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填好的考核表、统计表、调查表(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核查评分。市考核小组将视情对考核对象进行核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调阅卷宗等方式对核查单位进行打分。核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得分和核查得分,综合平时检查、网上测评、社会评议、被考核单位上报工作动态等方面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综合评分。
(四)结果反馈。考核小组通过核查和综合评价后,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单位。
(五)通报。考核结束后,对2012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林先国,电话(传真):6861262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加考核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2.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
4.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5.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市、区)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附件1
参加考核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食药监局)、体育局、环保局、旅游局、园林和绿化局、民宗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安监局、知识产权局、统计局、物价局、粮食局、信访局、民防局、外事办、侨办、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邮政局,市气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苏州银监分局、保监分局。
附件2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表人:填报时间:
指标名称
2012年度数据
主动
公开
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目录)中发布信息总数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总数(市、区填写)
召开新闻发布会总数
申请
信息
公开
情况
申请信息公开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4.其他形式申请数
受理
答复
情况
依申请受理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2.延期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已公开并告知检索途径数
5.不予公开答复数
6.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数
7.信息不存在数
8.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9.其他答复情况数
行政
复议
诉讼
情况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数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总数
其中:1.被告胜诉案件数
2.被告败诉案件数
3.原告撤诉案件数
4.其他情况案件数
咨询举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数
会议
培训
经费
保障
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次数
其中: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或座谈会数
2.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培训人员数(人次)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万元)
注:1.2012年度数据指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各指标累计数;
2.各市、区填报的统计数据应包括市、区本级和机关各部门的统计数据。
附件3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编制人员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分管领导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机构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工作人员
职务
办公、传真电话
手机
办公地址
邮编
依申请公开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信息公开平台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政府公报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目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注:1.市级部门填写“政府公报联系人”内容为各部门向市政府公报报送规范性文件
联系人,市、区填写“政府公报联系人”内容为各市、区政府公报负责人。
附件4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单位:总分:填表人:填表时间: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分值分值
自查评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10分)
(一)组织领导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2分
2.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
3分
3.开展工作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1分
(二)机构人员
1.建立或明确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1分
2.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
1分
(三)保障措施
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
2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0分)
(一)建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分
(二)建立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有书面审查记录,网站监管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4分
(三)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过失的处室、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分
(四)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考核纳入本单位的行政效能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2分
(五)制定本单位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健全,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前及时沟通确认
1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40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4分
2.严格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
5分
3.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分
4.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归入的类别正确
4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情况
1.按规定公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
2分
2.制定依申请公开规程并严格执行
6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公布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且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
6分
2.历年年度报告均可在网站上方便地查找
3分
(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情况
1.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互通并有专人负责
3分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且格式规范
3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20分)
(一)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情况
1.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畅通
6分
2.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和办理功能
3分
3.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
1分
(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载体建设情况
1.按规定及时向设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6分
2.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分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触摸屏、公示栏、短信平台等其他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2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20分)
(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的,或发生被举报、投诉,但经查实没有违法、违纪的,或认真应对举报、投诉并执行处理结果,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
5分
(二)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的
5分
(三)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或发生行政复议但被确认维持、发生行政诉讼但没有败诉的
5分
(四)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的
5分
附件5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市、区)
单位:总分:填表人:填表时间: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分值
自查评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10分)
(一)组织领导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2分
2.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分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
2分
4.开展工作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1分
(二)机构人员
1.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1分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并明确职责和任务
1分
(三)保障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
1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0分)
(一)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1分
(二)建立健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有书面审查记录,网站管理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4分
(三)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过失的部门、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1分
(四)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评议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区)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考核,信息公开考核纳入本级政府的行政效能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3分
(五)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健全,涉及其他单位的信息发布前及时沟通确认
1分
(六)完善制度,制定的相关制度填补空白且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性指标)
2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40分)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1.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级政府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4分
2.严格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
5分
3.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分
4.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归入的类别正确
4分
(二)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情况
1.按规定公开本级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受理方式等内容
2分
2.制定依申请公开规程并严格执行
6分
(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情况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公布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且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
6分
2.历年年度报告均可在网站上方便查找
3分
(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情况
1.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联互通并有专人负责
3分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且格式规范
3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20分)
(一)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情况
1.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畅通
6分
2.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上设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和办理功能
3分
3.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
1分
(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载体建设情况
1.在当地国家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关配备相应人员、提供相应服务
1分
2.按规定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5分
3.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分
4.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触摸屏、公示栏、短信平台、手机报、微博等其他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2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情况(20分)
(一)本级政府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的,或发生被举报、投诉,但经查实没有违法、违纪的,或认真应对举报、投诉并执行处理结果,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
5分
(二)本级政府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的
5分
(三)本级政府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或发生行政复议但被确认维持、发生行政诉讼但没有败诉的
5分
(四)本级政府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的
5分
附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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