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泰政办发〔2016〕29号 ---|--- 颁布日期:2016-03-18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6〕29号 各市(区)人民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泰政办发〔201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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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6〕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政府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开展,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市政府领导AB岗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岗的市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的制度。
二、AB岗设置
市长因公出差(出访)或休假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常务副市长何榕与副市长陈明冠互为AB岗;
副市长杨杰与副市长张余松互为AB岗;
副市长孔德平与副市长王学锋互为AB岗。
三、履职内容
代为处理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主要包括:出席有关会议和参加公务接待活动,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签署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紧急公文,签批上级重要来文和下级紧急请示等。
四、工作要求
(一)互为AB岗的市政府领导一方离市外出,应事先报告市长,并提前一天向另一方交接好有关工作。
(二)互为AB岗的市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由市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安排市政府其他领导代为工作。
(三)互为AB岗的市政府领导代为履职期间,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代为履职的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呈送相应公文。市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通报有关情况。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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