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 文号:锡政发〔2010〕80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政发〔2010〕8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无锡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冲刺之年,是巩固经济企稳向好局面、加快无锡转型发展步伐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是顺利完成政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无锡实际,现提出2010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为无锡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1.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继续开展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新增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审批、建设程序是否合法正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政府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2.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监管。全面清理涉及民生的各种收费,组织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性收费工作“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实施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等重大改革举措,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资金监管。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内,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及政府其他专项资金的财政和审计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资金和土地供应,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3.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认真治理招标投标弄虚作假、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和工程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纠正。扎实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发挥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作用,落实“监管分离、专业化集中建设”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4.扎实开展政府系统执行力监督检查。按照“促转型、扩内需、稳增长、惠民生”的要求,深入开展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围绕推进转型发展,加快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千人计划促进年”、“新兴产业培育年”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围绕各项强农惠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五个一体化”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太湖治理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太湖保护区内原有产业的调整转移、控源截污、生态修复、蓝藻打捞、调水引流、底泥清淤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完成治太环保工作目标。加强对市政府2010年80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二)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5.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市民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网络平台,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运行效能,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继续完善权力网上运行管理的配套制度,不断放大政务网络平台的综合效应,开展网上沟通互动,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深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做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管理工作,制订出台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实现电子监察向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市场管理等领域拓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市级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年内全面建成。(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6.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运行监控系统,制订进一步规范各类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全面开展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工作,推进基层财政参与式预算。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收费、罚款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审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公共政策和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公开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8.完善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按照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工作部署,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以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为整体框架,以宣传教育、廉洁从政、纠风治乱、权力阳光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党内民主监督、廉政巡察、国资管理监察、案件发现查处和执行力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权力不滥用。(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9.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由经济型、管制型政府向责任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完成市和市(县)、区及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任务,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编制结构,清理编外人员。深化政府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分类指导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两集中、三到位”、“三通四化”改革制度成果,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今年全市170个重点项目,要按照“绿色通道”流程,采取联审会办、集中咨询、现场服务、全程跟踪、免费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成果,加快推进政会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大力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年内全市城市社区扁平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到30%。推进公共资源公开市场配置的平台和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推进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程序化,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程序意识,确保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执法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方便群众监督政府。各类行政程序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11.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四)坚持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全面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实施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廉情信息库。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3.加强廉政教育工作。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行分类、分层、分批廉政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教育资源整合,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基础平台和长效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4.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强化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五)改进政风行风,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15.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大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之风,以良好的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评议,社会评议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评议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每季度的1日到10日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一次网络评议。以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完善行政投诉网络,拓宽作风效能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强化行政问责,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16.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促进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从严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从严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级机关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大力精减文件、简报。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文,少发纸质文件,最大限度压缩发文数量。严格控制简报和一般性工作信息报送数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7.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市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举办的各类庆典、论坛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和规范,逐步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8.从严控制“三公”消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项支出要精打细算。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各级行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购置)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境)。今年各级行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措施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自觉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承办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争创全省党的建设模范区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无锡市党风廉政与惩防体系建设2010年工作项目》明确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拟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重点,逐项落到实处。
(三)支持和保障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对监察部门的领导,经常听取监察部门的汇报和建议,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健全政府部门行政监察组织体系,凡市监察局没有派驻监察室的政府部门,要内设行政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作用,为监察部门实施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创造良好的条件,坚决支持监察部门对各种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机关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专门机关的依法监督,自觉规范施政行为,提高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廉政工作的考核、评价、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务求廉政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四)市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市级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起到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到的,市级政府机关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准则和有关要求,任何人都不允许搞特殊,还要注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坚持严格要求,防止出现利用领导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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