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重要会议上会议题会前协调会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重要会议上会议题会前协调会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吉府办字〔2015〕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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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重要会议上会议题会前协调会后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上会议题提交和会后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会前加强了上会议题的调研和协调,会后积极落实市政府重要会议的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有效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但也存在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题提交不够规范、沟通不够充分,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修改、审核、报批环节工作效率低,对决策明确的事项督促落实不够有力有效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会议题会前协调、会后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45号)文件以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吉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组织落实管理办法》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上会议题会前协调,提高上会议题质量
1.凡需提交市政府讨论决定的文件或重要事项,各地各部门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所请示事项和提出的政策建议,要做到政策依据充分、操作措施切实可行,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对口副秘书长(副主任)和科室须严格把关,对议题内容不成熟或不符合上会要求的,应退回文件起草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或征求意见。各起草部门修改完善或征求意见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较复杂需协调的议题一般在10个工作日要有协调结果。关涉多个部门的,由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及时协调,形成统一意见,重大复杂问题应提请分管副市长进行协调。属规范性文件的还应有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意见。议题文件修改完善后呈报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审核、市长审定。所有待上会的已审定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及时列入议题库。需协调而未经协调或虽经协调但没有结论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各地各部门对市政府拟上会的议题在征求意见或协调时,要认真深入研究,不得出现会前不研究、不协调沟通,会上随意发表意见和推诿扯皮的现象。文件或议题起草部门也应提前做好调研的准备,不得匆忙草率提交上会研究或不预留充足时间给相关部门(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被征求意见的地方或部门,应及时研究反馈,反馈时间为3—5个工作日,特殊复杂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及时告知对方),未按时反馈,视为无不同意见。
3.所有经审核定稿的上会议题均须以起草部门正式文件报送,需包含以下内容:①已经领导批示或协调到位的议题底稿;②关涉两个以上部门的,有经协调形成的统一意见;③部门意见采纳情况表;④议题起草说明(汇报);⑤列席会议部门名单。其中,议题起草说明(汇报)需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把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文件出台或事项开展的背景缘由、意义作用和政策依据;②文件起草或协调磋商的过程;③提请审议的主要内容;④议题过会后的后续安排(如以什么名义印发、是否呈报市委常委会审议或专报市委主要领导、是否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否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等)。上会议题材料印制格式详见附件。
二、加快已过会议题的文件办理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4.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印发。其中,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并附上修改情况说明,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科室和秘书科须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审核和印发。对会议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文件,确实无法在上述时限内完成修改的,在报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限。
三、加大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力度,加强监督检查
5.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最迟不超过48小时。文件印发后,牵头起草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或市政府部门网站及时公开。
6.各地各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已明确的事项和会上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交办事项,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推动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将实施进度和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和对口科室。市政府办公室督办落实工作由对口科室建立分台账、督查科建立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其中,属单个分管口子的工作由对口科室负责督办;属跨口子的工作由督查科牵头,各对口科室配合督办;对即办事项(即在会后5日内可以办结的)由秘书科配合督查科督办,各对口科室具体落实。对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或专报市委主要领导的议题,对口科室要督促相关部门在2日内修改完善并送签。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四、强化落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7.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做好上会议题协调把关,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通知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上会议题材料印制格式
201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会议题材料印制格式
1.标题二号小标宋,多行标题词组不跨行。
2.标题下一行标注“(讨论稿)或(送审稿)”,用三号楷体。
3.正文用三号仿宋,其中: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三级标题仿宋加粗。
4.每行28个字,每页22行。
5.页码“—1—”四号宋体,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6.落款用阿拉伯数字(如2013年4月18日),只落时间,后空四个字符。
7.后附“征求意见梳理情况一览表”(内容为:单位、所提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的理由)。
8.文件篇幅较长(超过8页纸以上)的附起草说明(内容为:起草背景、依据和意义,主要内容、特点及新举措,需提请市政府决策的事项)。
9.用A3纸双面印制,对折缝中内装钉,文件表面不见钉子(页数少的参照上述装订法,40个页码以上的需印刷厂印制、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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