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3〕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9日

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萍府发〔2012〕15号)和《萍乡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萍乡市2010-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我市地质灾害分布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12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共14起(其中塌陷5起,滑坡8起,崩塌1起),影响较大的有两处:“3.1”湘东区老关镇仁村地面塌陷灾害,由于高铁基桩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塌陷造成周边部分民房开裂。“5.14”上栗镇杨岐村千坵滑坡灾害,由于所处地形陡峻,滑坡威胁较多居民安全,促使当地加大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力度。

2012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地面塌陷和小型崩塌、滑坡为主,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诱发因素为长期干旱和工程施工、矿山地下抽排水等造成地下潜水发生骤变或频繁变化,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设地段,诱发滑坡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切坡建设等有关。

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成功避免了人员伤亡,防灾工作效果明显。

二、201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2013年汛期降雨量全市接近常年或略偏少,为700—750mm(多年均值为732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南多北少,有降雨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略偏迟,预计在7月上旬后期。各月降水分布为4月210—220mm,5月200—210mm,6月240—250mm,7月上旬50—70mm。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结合气象部门2013年降水趋势预测分析,预测2013年我市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接近常年。具体预测如下:

1.我市地质灾害在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主要发生在五陂—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中易发区。

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6月,特别是6月下旬降水集中期,在集中降水时段,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预测桐木—湖塘、赤山枫桥、泉田—巨源、源南—珠亭、莲花县城区—下坊为地面塌陷易发区。白源—高坑为地面塌陷次易发区。汛期地下水位发生剧烈变化或伏秋干旱期、地下水位普遍下降,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汛期、伏秋干旱期为主。

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的中、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地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2013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3个,次重点防护区7个,一般防护区5个(具体位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全市设市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其中安源区6处,湘东区7处,芦溪县8处,上栗县7处,莲花县1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并编制了《萍乡市2013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手册》发至各县(区)、乡(镇)监测责任人(萍乡市201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见附件3)。

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至8—9月。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

(一)防治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已建工程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农民切坡建房等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减少,确保无人员伤亡。

继续完成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灾移民搬迁8032人,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程,尽早使治理工程产生社会效益。

(二)主要防治措施

1.落实防灾责任制

县(区)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政府和基层组织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县(区)国土资源、地矿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及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见附件4)。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安监、教育、旅游、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气象部门在做好天气监测预报的前提下,要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应担负技术支撑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

2.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工作。对由自然因素引起且危害严重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争取政府出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搬迁避让或者工程治理;对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监督责任单位实施防治。承担了中央和省财政投资的地质灾害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县(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时间按实施方案精心施工,确保治理工程如期完成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应有的效益。

各地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控制形成地质灾害的源头。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地矿)局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重大险情,必须在接到灾情险情的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报市、县政府应急办,并按规定及时进行续报。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月报、季报,应当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无地质灾害要进行零报告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加大群测群防工作投入,特别要落实群测群防专项经费,要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萍府发[2012]15号)有关规定,对监测人员给予补助,要对在群测群防工作中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采取物质奖励、通报表扬等方式予以鼓励和激励,提高基层干群和监测人员参与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要联合同级气象、水利部门,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和地质灾害实况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信息,要及时向当地县(区)、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地矿)部门报告。

4.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2013年各县(区)要在完成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组建基础上及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配备工作所需各种器材、设备和交通工具,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各县(区)政府要继续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程序,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实现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坚持地质灾害项目治理与避灾移民搬迁相结合,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实施避灾移民搬迁。要认真做好省政府下达我市8032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落实收尾工作,全面落实完成2011—2012年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在建项目,完成避灾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复核工作,使危险区内群众脱离地质灾害的威胁,并做好已搬迁隐患点的核销工作,理清地质灾害隐患台帐。

积极开展严重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要抓好我市已立项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督促、监督项目责任单位实施防治,加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尽早发挥防治工程的效益,对已完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测。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符合立项治理条件的要组织好申报资料争取立项治理。

6.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经费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除保障正常工作经费外,各级财政应按不少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使用费)分成的20%,提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可在避灾旧宅基地复垦、地质灾害危险区土地收储、土地整治等方面探索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鼓励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

7.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全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采用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防灾知识宣传。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水平、防灾意识以及面对灾害应急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略图

2.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说明表

3.萍乡市201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4.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表及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表

附件1

附件2

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说明表

防治分级

分区

代号

区段

分布范围

主要灾害类型

重点防护内容

重点防治区

ZA1

桐木-湘东-三板桥

上栗县大部、湘东区大部、安源区东部、南部、芦溪县大部、莲花县大部等地。DZ1、DZ4~DZ7指:DZ1(金山-桐木-长平及下埠-青山-东源-银河一带)、DZ4(南坑-芦溪-宣风一带)、DZ5(六市-高洲一带)、DZ6(坊楼-南岭一带)、DZ7(路口-下坊-三板桥一带)。面积3091(k㎡)

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DZ1、DZ4~DZ7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加强对矿山尾砂、尾矿管理,控制人为不合理切坡,汛期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

ZA2

白源街

安源区白源街钩形湾等地。面积8.31(k㎡)

ZA3

丹江

安源区丹江等地。面积3.19(k㎡)

次重点防治区

ZB1Z

福田-赤山-安源

上栗县福田镇东南部、彭高镇中部、南部、赤山镇西部、安源区白源街东部、高坑镇西北部及安源镇北部等地。面积97.51(k㎡)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对人员、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控制建房,修路、建水利设施不合理切坡,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

BZB2

ZB3

ZB4

青山-

排上

青山镇西北部、荷尧镇东部、湘东镇北部、老关镇东部、下埠镇西部、排上镇大石前等地。面积87.75(k㎡)

银河-

芦溪

芦溪镇西北部、源南乡大部、银河镇东部、中部等地。面积59.67(k㎡)

万家冲

安源区安源镇万家冲等地。面积6.61(k㎡)

ZB5

上埠-

南坑

芦溪县南坑镇中部、上埠镇西部等地。面积29.32(k㎡)

ZB6

麻山-

东桥

湘东区麻山镇西南部、东桥镇东部。面积106.1(k㎡)

ZB7

荷塘乡

莲花县荷塘乡大部、坊楼镇西南部竹家冲等地。面积67.53(k㎡)

次一般防护区

ZC1

赤山-

五陂

上栗县福田镇南部、彭高镇中部、赤山镇西部、安源区北部、中部、东南部等地。面积57.67(k㎡)

ZC2

高坑镇

安源区高坑镇东北部。面积17.18(k㎡)

ZC3

排上-

东桥

湘东区排上镇及东桥镇西部等地。面积90.07(k㎡)

ZC4

新泉乡

芦溪县新泉乡街上-龙王潭、蔡家-黄狗冲一带。面积17.64(k㎡)

ZC5

六市-

高洲-

坊楼

莲花县六市乡北部、高洲乡东部。面积84.32(k㎡)

附件3

萍乡市201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所在

县区

名称

灾害

种类

潜在危害

措施

安源区

1

青山镇光辉村马岭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民房29栋,人数158人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2

安源区第三小学(原青山矿小)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安源三小教学楼及学校师生600余人,涉及青山煤业公司职工33户,152人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3

青山镇葡萄村10组杉山下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18户10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4

后埠街朝阳社区松坡里地面塌陷

塌陷

威胁47户27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5

五陂煤矿山体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下方安源区五陂垦殖场五陂煤矿工业广场、办公室及数百人安全

避让、

监测

6

城郊管委会略下村李大家屋地面塌陷

塌陷

威胁数百户千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湘东区

7

湘东镇裕升村12组蟒形岭滑坡隐患

滑坡

危及山下居民13户(63人)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8

广寒乡官溪村博升希望小学滑坡隐患点

崩塌

塌方潜在威胁山下官溪博升希望小学师生125人,山上广寒乡中学师生403人的人身安全。

避让、监测、治理

9

白竺乡黄岗村洲上组滑坡隐患点

滑坡

直接威胁6户30人和潜在威胁15户76人生命财产安全及1所小学28名师生的出入安全,综合潜在影响104人安全。

避让、

监测

10

下埠镇横溪村三星桥组滑坡隐患点

滑坡

威胁住户15户,8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11

硖山口街新中居委会2组山体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居民近16户、近百多人生命安全

避让、

监测

12

东桥镇兰台村马脑寨坍塌隐患点

坍塌

对山下居民及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危害。

避让、

监测

13

老关镇红星村燕子窝十一组地面塌陷点

塌陷

威胁民房17栋,居民10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芦溪县

14

源南乡挡下-石塘村带

塌陷

威胁住户33户,150余人

避让、

监测

15

长丰乡半山村山体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滑坡体上以及下方居民的民房30栋19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16

南坑镇王坑冲山顶、双凤村崩滑流隐患点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威胁下方芦溪县南坑镇湾坡煤矿、双凤村石壁冲、双凤冲等民房数十余户百余人及农田安全。

避让、

监测

17

银河镇紫溪冲地面塌陷

塌陷

威胁204户村民,1020人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18

张佳坊乡裕丰村月岭组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斜坡下方14户110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19

新泉乡河坑村蛇前组滑坡点

崩塌

滑坡

该隐患点威胁154人的生命安全,经济损失1000万元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20

源南乡源溪村13组山体滑坡隐患点

滑坡

该隐患点威胁31户126人的生命安全和过往行人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21

芦溪镇瑞泉村下瑞源山体滑坡隐患点

滑坡

该隐患点威胁下方38户1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上栗县

22

桐木镇焦源村崩石台崩塌

崩塌

滑坡

威胁居民19户,约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23

长平乡杉木村下加岭6组滑坡

崩塌、滑坡

威胁住户33户,约16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监测、治理

24

长平乡狮形村1、8、9组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住户30余户,约10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监测、治理

25

长平乡流江村天台山2组地面塌陷隐患点

塌陷

该处为人口密集区,住户80余户,约300人,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避让

监测

26

鸡冠山乡驿马村阳家冲滑坡隐患点

滑坡

威胁住户30余户,约10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27

上栗镇永红村17组地面塌陷隐患点

滑坡

威胁住户10余户,约1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28

东源乡竺塘村尖嘴岭石头崩塌隐患点

崩塌

滑坡

威胁住户15余户,约1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避让

监测

莲花县

29

琴亭镇北门村文峰滑坡崩塌

崩塌

滑坡

威胁居民38户约200余人生命财产安全

监测、加快项目治理进度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0

硖石管理处长塘冲山体滑坡

崩塌

滑坡

威胁民房17栋,人员103人

避让、监测、治理

附件4

萍乡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联系人表

责任区

责任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萍乡市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刘光军

副局长

6230123

15807995808

安源区

安源区地矿局

肖敏芝

副局长

6661390

13155960919

湘东区

湘东区地矿局

黄勇

副局长

3446676

13879935098

芦溪县

芦溪县国土资源局

黄绍萍

副局长

7556661

13979922992

上栗县

上栗县地矿局

谢南良

副局长

3683338

13507992910

莲花县

莲花县国土资源局

郭开明

副局长

7221645

13507997146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萍乡经济开发区

国土资源局

李耀胜

副局长

6792005

13979927268

萍乡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萍乡站

揭宗根

18879992806

江西省地勘局九0一大队

李锦才

13879918871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

严明川

1397990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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