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等六部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大力开展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学校师生交通、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方面,全国各地群死群伤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频发,影响极大;另一方面,我市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保障基础还比较脆弱。为扎实做好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做好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等面临的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民办幼儿园交通、食品安全管理,设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从严执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做好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定期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按照逐校逐园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特别是对农村学校、民办幼儿园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实行重点监管,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完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台账档案,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要迅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分段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卫生许可,探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堂食品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巡查检查、举报投诉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点较多、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店和饮食摊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交通和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强化综合监督职能,加大暗查暗访和督察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紧密结合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以交通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学生传授交通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其交通和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国内幼儿园接送车重大交通事故为案例,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如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交通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交通和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交通和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交通和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交通和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交通和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学校门口、食堂分别设立一块交通和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同时,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及时告之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严格守法、文明驾车。

四、加大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公安部门要严格管控,严厉打击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在校园周边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行为;要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取缔非法营运校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食堂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就餐环境、食品储藏、食品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环节的卫生监管,定期抽检食堂销售的食品,强化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可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索证索票等交通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

五、完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编制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操作手册。学校要制定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覆盖所有学校、报告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三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交通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得当”。四是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常识手册,提高学生的应急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要注重提高学校和老师的应急及心理干预能力,及时消除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给学生造成的心理影响。

六、健全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联防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要层层签订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体系;要实行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生较大交通或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大财政投入尤其是对农村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快改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要建立和完善学校交通和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对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交通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迟报和漏报交通或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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