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本溪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本政办发〔2011〕162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本溪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6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比例的通知》(辽政办〔2011〕9号)精神,全面落实《本溪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保完成全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减排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规划和计划,做好项目的筛选和落实,严格控制本地区、本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市政府将加强减排目标责任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