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溪市2010年“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本溪市2010年“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本政办发〔2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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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本溪市2010年“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0〕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2010年“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七日
(发至乡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本溪市2010年“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农民增收,实现2010年农村工作良好开局,在2009年度“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1—6月份,组织600名农业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乡(镇)、村,继续开展惠及“三农”的科技服务、政策服务、法律服务,即“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目标,以普及农业科技、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和涉农法律为核心,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农民群体,用科技知识提高农民本领,用党的惠农政策武装农民头脑,用涉农法律维护农民利益,不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突出目的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坚持提高实效性,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坚持把握操作性,农民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注重针对性,贴近农业、农村、农民的原则;坚持体现地域性,推进本溪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的原则;坚持提高农业工作者素质,强化服务“三农”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二、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一)农业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1.中药材生产技术。重点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推介新型肥料、农药及施用量。
2.设施农业技术。重点棚室建设、棚室生产、山野菜栽培及病虫害防治等技术。
3.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重点秸杆生物反应堆操作及在棚菜等经济作物上的应用技术。
4.油料植物种植技术。重点为紫苏、南瓜。
5.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包括保护地耕作、水稻全程机械化等技术。
6.新型能源实用技术。重点为被动式太阳能房。
7.农业标准化规范。重点为“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
8.涉农政策解读。重点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读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
9.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
10.粮食政策法规。重点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辽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
(二)林业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1.中药材肥料施用技术。重点推介新型肥料和有机肥料的施用。
2.食用菌生产技术。重点培训高产高效优质香菇及黑木耳生产技术。
3.月见草种植技术。重点为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分析,讲解月见草种子处理技术及种植技术和采收加工技术。
(三)水务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1.亲鱼培育及人工繁殖技术。
2.水霉病的预防及治疗技术。
3.开口苗种的驯化培育技术。
4.养殖鱼类病害防治技术。
5.中小型水库防汛知识及预案编制。
6.生态河道建设技术。
7.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政策性规定及技术要求。
8.移民相关政策等培训。
9.基层干部水土流失治理基础培训。
10.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水法》、《渔业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四)畜牧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1.畜禽标准化、清洁化、无公害养殖技术。重点是通过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使饲养全程达到标准化、清洁化,产品达到无公害畜产品。
2.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用生物发酵原理,使生猪粪便达到无害化。
3.肉鸡全程机械化饲养技术。通过自动送料、自动除粪等技术,使肉鸡生产全程实现机械化。
4.室内多池交替(循环)微贮技术。重点是利用微生物发酵原理,将废弃的秸秆等转化为反刍动物的优质饲料。
5.肉牛育肥技术。重点是选牛、驱虫、健胃和快速育肥技术。
6.法律法规宣传。重点为“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五)供销主要活动及基本内容
1.农民经纪人、庄稼医生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2.提供测土施肥、小农机具维修、庄稼医生技术指导及市场信息。
3.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活动形式及要求
(一)成立服务组。市抽调技术人员和专业骨干,成立技术服务组、政策服务组、法律服务组。根据不同专业范围和服务群体,明确责任,统筹安排。
(二)开展培训。根据培训内容,采取集中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县(区)党校乡(镇)、村干部培训班进行授课,或以乡(镇)、村、组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三个层面:一是农业技术人员、种植(养殖)大户、农户;二是乡(镇)、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三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销商。
(三)科技入户。建立科技人员联系制度,市、县(区)科技人员根据专业特点,每人建立5个联系户,由市统一建立服务档案,跟踪服务成果,并把服务成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级相结合。
(四)活动要求。坚持“五个结合”,即:理论辅导与实践相结合;现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辅导相结合;室内培训与田间示范相结合;技术培训与当前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
四、进度安排及成果预期
(一)启动阶段(2010年1月4日—20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安排系列活动。
(二)实施阶段(1月20日—6月20日)。各服务组深入县(区)、乡(镇)、村、组,围绕当地产业现状和农民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培训、答疑、指导等工作。对新技术引进可以外聘专家授课。适时开展打假保春耕活动。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6月30日)。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为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内容、授课情况、培训人数、群众反馈意见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市“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成果预期。参与“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预计3000人次,直接培训农民6万人次;流动课堂现场指导农户3万人次;科技入户5万户,发放技术资料10万份。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是我市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市农业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方案。对于培训内容,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负责制。对没有纳入市培训计划的内容,由各县(区)、乡(镇)负责培训。
(二)确立典型。市分别在每个县(区)、每个行业筛选1—3个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项目倾斜。
(三)加强宣传。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对“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典型和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市政府通过本溪日报、本溪政务网、本溪农网和市新农村建设简报对各县(区)、各行业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形成重科技、讲政策、用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县(区)、乡(镇)农业部门都要编辑印发一批农业适用技术、农业政策、涉农法律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资金保障。“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是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培训费用的补贴和编制培训、宣传资料等。
(五)加强领导。为保证“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收到实效,将开展“组织奖”评比,同时成立市“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向阳副市长
副组长:范立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姜广齐市农委主任
刘耀才市水务局局长
谢彦春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茂市林业局副局长
修峰山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为保证“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收到实效,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服务组:
技术服务组:负责人为高凤娟、邓伟儒、高泰山、李士平、刘丽。牵头单位为市农委种植管理业处、市林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市水产(保)站、市畜牧兽医局疫病控制处、市供销社合作指导处。
政策服务组:负责人为丁德谦、杨庆丰、王学真、刘鹏、刘忠义、荆韬。牵头单位为市农委扶贫办(农经处)、市农委粮食储备处、市林业局林政处、市水务局水政(产)处、市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处。
法律服务组:负责人为张宗海、邴忠友、张建、张宝信、荆韬。牵头单位为市种子管理站、市林业局林业法制办、市水政渔政监察大队、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监督处、市供销社供销业务处。
“三项服务惠三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宗海、副主任宗立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宣传、总结等工作(联系电话:2218175、2800299,邮箱:bxxn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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