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战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战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朝政办传〔2010〕8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迎战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朝政办传〔201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据气象部门报告,我市7月19日夜间至20日白天,有暴雨,局部地区有大暴雨(降雨量可达100mm—150mm)。我市已提前进入主汛期。为全力做好迎战暴雨洪水工作,切实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迎战暴雨洪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用最快速度将有关要求传达到全市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做好随时迎战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的准备工作。各防汛责任人必须立即上岗到位,密切注视雨情、汛情,随时准备组织抗洪抢险,决不能有任何麻痹侥幸心理。
二、各地要加强尾矿库、井工企业和排土场的监视防守,责令主要负责人立即充实值班、值守、巡逻、救护等人员,对尾矿坝下游有村庄、住户和重要工业设施的尾矿库,要随时启动一对一的逃避险预案;当尾矿库排洪设施泄洪能力不足,洪水逼近坝体时(干滩长度小于30米),可果断地在坝端外适当位置另开掘导洪沟。对井口位置低、存在露天采坑及地表有塌陷迹象的井工企业,在降雨期间要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对堆积高度较高,下游有村庄、住户和重要工业设施的排土场,要责令企业采取得力措施,严看死守。
三、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加强雨情监测,水情预报,密切关注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要注意巡逻查险,落实预警预报措施;要加强堤防的巡查工作,特别注意在建工程和小型水库的安全,加强防范,坚决避免水库垮坝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各级防汛部门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加强值班值宿工作,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险情、灾情时,要立即科学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防洪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调度命令。否则出现安全问题和责任事故,要按照《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级新闻媒体要按照国家有关防汛宣传工作规定,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防汛避险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到群防群控。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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