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3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3-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署办公厅 | 文号:阿署办发〔2013〕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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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7-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3-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业:
盟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阿拉善盟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26日
阿拉善盟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
为巩固全盟2010至2012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成效,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阿拉善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决定,2013年至2015年在全盟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促进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继续深化"四个六"活动,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创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盟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全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海东副盟长
副组长:额尔敦盟行署副秘书长
田爱国盟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巴达拉盟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王晓春盟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新元盟交通局副局长
柴润贵盟安监局副局长
李明葆盟教体局副局长
薛爱荣盟司法局副局长
白菊盟团委副书记
张丽萍盟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阿拉善盟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阿拉善盟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晓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盟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影响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交通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阶段性目标。
--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交通违法监督制约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公民文明交通素养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健全,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丰富,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道德判断力和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定义务更加自觉,守法、文明出行道德规范和良好风尚基本形成。
--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
--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下降。因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限运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明显增强。
--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出行环境更加便捷、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升全盟公民交通文明素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从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开始,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实施工作纳入全盟"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评选活动标准及范畴,纳入全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件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会同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使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理念的主阵地。公安机关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每个学期不少于2课时,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理念传播到家庭,辐射到社会。公安、文明办、司法行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文化、广电等部门,以"送法下乡"、“文化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乡村广播、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方式,对农牧民等重要群体开展安全出行知识教育。文明办、公安、教育行政、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和服务队,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妇联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平安家庭"建设范畴,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力度。
(二)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期刊、网络、手机短信、移动传媒等,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文明办要针对本地区文明交通创建的实际问题,如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通过路口不减速、货车野蛮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等,协调各类媒体,按照《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题宣传活动的意见》(内公通字〔2012〕21号)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制作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动群众讨论,通过法律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夜间不规范使用灯光等交通陋习,形成社会共识;要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化交通广播电视"文明交通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带动文明交通信息传播的共享、联动和聚焦,引导舆论,服务出行;要加强交通安全专业媒体阵地建设,推出一批针砭陋习、弘扬文明的名牌栏目,培树一批影响力大、群众欢迎的专业主持人队伍。
(三)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壮大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力量,加强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文明办、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培训上岗制度,不断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联合制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及汽车俱乐部、车友会等群众团体的参与积极性,大力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宣讲、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等文明交通公益活动,打造、推广志愿服务活动地域品牌。
(四)加强交通违法监督管理,建设综合防控体系。要发动各方面力量,建立包含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交通违法综合防控体系。文明办、公安机关要协调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道路和车辆安全隐患,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公安机关要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完善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等挂钩。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和社会公告力度。
(五)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传播现代文明交通理念。要倡导、传播"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打造成为凝聚交通安全理念、交通法治理念和交通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公安、司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将"122"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全民普法、平安创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等活动计划,促进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养成。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推广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使其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交通安全文化、接受文明交通再教育的重要场所;加强交通安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建设,搭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文化产品共享平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并将其贯穿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生产责任感。文明办、公安、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组织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作品,丰富交通安全文化资源库,扩大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六)加强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创造文明出行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群众作为交通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网络平台等,畅通群众建言献策的渠道,反映影响出行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问题。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要提高路口路段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水平,通过增设行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保护设施,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防止因管理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增强公民文明交通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调整充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工作。各部门要制定本系统实施工作计划,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布推进,落实到位。要完善成员单位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注重发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及文明村镇创建及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视和支持。
(三)巩固深化经验。各地要在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提炼、推广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开拓思路、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破解难题,不断探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建设的新期待。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建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科学考评机制,结合本地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制订考核标准。自治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每年要派出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实施成效进行明察暗访和考核评价,及时通报考评结果,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各地也要加强对基层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形成宣传合力。各地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深入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措施和目标,及时报道实施工作的亮点及成效,倡导文明行为,批评不良现象,唱响文明交通主旋律,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创建的浓厚氛围,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打牢群众基础。
(六)文明规范执法。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既严格、公正、规范又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做到宽严适度,避免简单机械执法。要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要加强规范执法先进典型选树,继续推出一批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着力形成群体效应、规模效应。要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聘请警风监督信息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打造人民满意的公正廉洁执法队伍。
附件:2013年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附件:
2013年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根据全国、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围绕"遵守信号·文明驾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积极争取以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义发出关于加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全民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要将交通安全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企业、示范驾校、示范学校、示范村(嘎查)创建活动,促进文明交通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基地建设。2013年底,各盟市及旗县区所有公安交管窗口单位宣传教育设施按三类标准的设置率要达到100%。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要完成建设至少包含两类宣传教育功能的综合性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已建成的主题宣传教育基地要公开开放时间、预约方式,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式、互动式、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制定中小学生轮流参观、体验主题宣传教育基地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大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如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载超限运输等,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发动群众曝光货车野蛮驾驶行为,通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揭示货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呼吁货车驾驶人、货车企业自查自纠、自觉承担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责任。三是从源头上排查治理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部门职责履行和协调配合,加强对货车生产企业、货运企业、货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深入剖析货车违法的深层次原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曝光车辆违规生产、非法改装以及非法装载等问题,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推动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的解决。五是在全区开展"牵手保平安"交通安全百日宣讲活动,使全区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陋习明显减少;客货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主体监管责任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综合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一是通过媒体发动讨论,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的守法出行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中国式过马路"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以及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增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完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标志标线设置,科学合理设置信号灯,不断满足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需求。四是加强机动车让行管理,集中查处机动车不遵守让行标志和标线、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利。
五、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素质教育。一是加强对客货车驾驶人的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客运驾驶人全员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客运驾驶人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技能。发挥广播特别是交通广播的优势,用好"百城百台联播"平台,通过开设"空中讲堂"等方式强化对货车驾驶人的安全知识传播、事故案例警示及交通安全提示。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将落实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强化安全文明驾驶行为养成教育,推进驾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基地建设。四是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规范》,对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等群体开展三小时学习教育。五是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面落实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人教育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六是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驾驶人资格准入及日常教育管理,定期深入校车运营企业和中小学校,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
六、加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一是将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要内容,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和城市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刊播。二是进一步拓展和应用内蒙古交警卡通形象等交通安全宣传品牌,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四是开展"乡村广播话安全"公益活动,将文明交通普及教育送入农村家庭。
七、组织文明交通知识竞赛及评比活动。一是结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和全国"六五"普法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竞赛。二是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创建活动,发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广泛参与,选树一批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典型,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强化文明交通风尚引领。结合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全区开展"文明货运企业"及"文明货运驾驶人"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八、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一是开展"我参与、我奉献"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以路口劝导为重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守法礼让的良好风尚。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社会监督活动,鼓励群众使用手机、DV等工具"随手拍",通过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晒陋习、秀文明。三是开展交通设施"啄木鸟行动",鼓励群众及时发现、反映信号配时不合理、过街设施缺失、标志标线遮挡等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并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九、开展"安全起步"未成年人教育。一是在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开发、设计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件、教具、书籍等宣传资料,落实学期不少于2课时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三是通过媒体宣传、体验活动等多种途径,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儿童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提高未成年人的文明出行能力和自我保护技能。
十、开展"文明使用车灯"宣传及倡导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夜间不规范使用远光灯以及违规加装、改装照明设备引发的事故案例,大力宣传违法使用灯光的安全危害。二是督促驾校强化文明、规范使用汽车灯光的知识培训,狠抓驾驶人夜间考试项目的落实,引导驾驶人养成规范、文明使用车灯的良好习惯。三是联合新媒体、车友论坛等,组织开展"文明使用车灯"签名承诺活动,大力倡导从点滴做起,减少车灯污染,改善道路环境。四是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车灯以及私自加装、改装照明设备等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多部门联合部署、积极策划、尽早启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以"遵守信号·文明驾驶"为主题,组织宣传作品征集评选、宣传标语创作评比、文艺节目巡演展示、文明出行现状发布、明星公益代言、文明交通标识(Logo)推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122"打造成贯穿全年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122"的公众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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