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2014山东省教育装备博览会的批复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2014山东省教育装备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字〔2014〕147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举办2014山东省教育装备博览会的请示》(鲁教呈字〔2014〕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4年9月12-14日在临沂市举办2014山东省教育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由山东省教育厅、临沂市政府共同主办。

二、你厅要认真做好本届博览会的组织工作,提升参展企业和展品水平,吸引更多优质采购商到会,提高博览会经贸成效;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博览会顺利进行。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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