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刘景春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滨政任[2015]7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刘景春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刘景春的滨州市招商局调研员职务;
苏红军的滨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冯淑萍的滨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职务;
韩发业、康生华的滨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魏建国的滨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张树村、房加福的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6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