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文号:东政发〔2012〕23号
颁布日期:2012-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1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一)实行范围。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中的带班领导,是指企业正式文件任命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等工作的负责人,企业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等。

带班领导主要职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科学处置紧急情况等。

(二)相关要求。危化品企业要规范带班制度内容,建立健全带班制度基础台帐,严格带班工作纪律。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危化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其列入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内容,通过调阅值班记录、查看值班录像等方式,检查带班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带班领导脱岗、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无领导干部带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应带班而未带班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开展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聘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专家对167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聘请国家化学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对61家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危化品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聘请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专家对153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消防和应急管理进行隐患排查。专家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聘请,所需费用由相关企业和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

(一)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已经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但运用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危化品企业,制定改进措施,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对全市19家溴素生产企业的控制方式和氯气储存方式进行改造,全面提升溴素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对部分老企业的生产装置进行全面评估,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和设计院所对其主要的控制点、紧急切断点数量的合理性、工艺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提出并落实改造措施,提升其自动化控制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的危化品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科研或相关技术单位编制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方案,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安装改造工程。工程完工后,危化品企业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书面报当地安监部门。

2.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工作。同时,切实加强改造期间的安全监管,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四、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在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推广工作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指导下,由市政府

安委会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协作

配合进行。对规模较大的石油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等企业,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采取“以企业为主、中介机构指导”的方式推广;其他危化品生产企业,由各县区政府安委会牵头组织,采取“以中介机构实施为主,企业配合”的方式推广。

五、实施“一标准四规范”工程

在全市危化品企业实施“一标准四规范”工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一标准”。在等级评定基础上的标准化提升。做好等级评定与标准化工作的有机结合,对等级评定达到A级的企业可直接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对等级评定为B、C级的企业加大整改提升力度,尽快提升为A级。

(二)“四规范”。通过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危化品企业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操作和规范管理。

1.规范设计。危化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者生产装置要严格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9)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内容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

2.规范施工。危化品企业要根据项目或者装置的不同类别,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进行施工,并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涉及特殊工种操作的施工人员是否经有关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其他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施工器械、工具设施是否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并经培训做到正确佩戴;施工现场材料摆放是否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3.规范操作。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化工企业厂区安全规程》规定,结合企业特点,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做到按装置、岗位逐一编制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组织本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者聘请专家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操作规程科学合理。同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避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发生。

4.规范管理。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规定,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检维修管理、施工管理、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做好内部培训教育,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