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4〕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编办牵头组织调整了《东营市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市政府决定,《目录》共保留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152项(含子项共计200项)。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后2个工作日内,由市编办负责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目录》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征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东营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7号),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审批责任,综合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抽样检验检测等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市编办负责组织和指导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工作。因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新增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已经失效、废止或修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有关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编办,由市编办按程序调整。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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