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最近,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伯汉连续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月、3月、4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上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争取更好的成绩。在4月23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上,孙爱军市长对政务信息工作又专门作出安排,要求认真研究,全面总结,多报送在全省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类信息。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政务信息工作多次批示并专门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研究解决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省、市下发的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及时阅批,提出指导意见。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本县区和本部门评先树优考核内容,建立信息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撰写和报送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并严格考核奖惩。

二、深挖细研,努力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在确保数量的同时,深入挖掘信息选题资源,仔细研究选题重点和表达角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要及时关注国务院和省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思路和政策走向,把握上级关注重点,及时结合我市情况,报送相关信息;要突出亮点,体现特色,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经验;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前瞻性,及时关注、跟踪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挖掘,多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型信息。

三、建立政务信息报送联系点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确定在每县区选2—3个乡镇和全市60强企业作为信息联系点。各联系点要明确一名政策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市政府工作重点报送信息。乡镇和企业联系点分别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调度和督促信息报送。联系点报送的信息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点信息采用得分计入对县区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的考评成绩,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范围。乡镇联系点及信息员名单由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上报,市60强企业联络点信息员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汇总上报。

四、定期征集政务信息选题

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每两周向协助市政府领导工作的各位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征求一次信息选题,将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亮点和创新性做法形成信息题目,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组织撰写信息;每周向各县区征集信息选题不少于3条,向市政府重点部门征集选题不少于1条。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该项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水平。

五、加大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力度

(一)实行物质奖励。各县区、各部门要列出专项资金,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政府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撰写人员进行现金奖励(具体标准见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将跟踪督查落实,确保奖励兑现。

(二)增加评分权重。自2012年度起,市政府办公室对办公室系统各项工作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在考核评分中,增加政务信息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比重,把政务信息工作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县区排名后3位、部门排名后10位的,取消办公室工作评优资格。

(三)加强重点调度。各县区和15个市政府部门作为政务信息工作重点报送单位。重点报送部门每月被市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不少于3条(不含快报类),其余市政府部门每月采用不少于2条,视为完成月度任务;各县区每月被市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不少于5条(不含快报类),视为完成月度任务。

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需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后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同时注明撰稿人、审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和本通知精神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分管领导、信息报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6月18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电话:531060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政务信息奖励标准

2.信息报送重点部门

3.企业乡镇(办事处)联系点联络表

http://www.heze.gov.cn/html/zwgk/h001/h11/1340868418d111829.html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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