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2〕48号文件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2〕48号文件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政发〔20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48号)精神,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宗旨,以凝侨聚力促发展为主线,以涵养资源、引资引智为着力点,创新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为侨服务体制机制,落实侨务政策法规,促进侨务工作法制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打造侨务工作新优势。深入开展联谊、服务、引导工作,与海外重要侨团、重点人士广泛建立联系,构建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侨力资源网。到2015年,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200个海外侨团、专业团体和2000名华侨华人重点人士建立密切联系。

2.创造侨务工作新业绩。强化侨力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利用侨资规模、质量和效益,打造富有济南特色的侨务品牌和涉侨经贸活动。到2015年,邀请500名海外华商来济考察洽谈,促成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通过侨务渠道引荐200名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来济开展技术合作交流,其中符合我市“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百千”层面条件的高层次人才100名、创业团队50家。

3.侨资企业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健全完善侨资企业信息库、涉侨法律顾问团、侨资企业联系点等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的富商、安商环境。支持和推动侨资企业做大做强,将其打造为我市实施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富民惠民战略的一支重要力量。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侨资企业达到100家,华侨产业园、创业基地等载体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4.为侨服务水平实现新提高。认真落实涉侨法规政策,切实保障归侨侨眷、在济侨商合法权益,侨界民生不断改善,“侨爱工程”实现新成果,“万侨助万村”活动效果显著增强。到2015年,全市贫困归侨全部脱贫,创建省级以上侨务工作明星社区、示范单位12个,涉侨信访案件处结率达到98%以上。

5.全面展现济南海外新形象。加强与海外华文传媒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增进海外侨胞对我市的了解,提高我市海外知名度和美誉度,与海外华文教育机构互访交流更加丰富多样。到2015年,与海外100家以上华文媒体建立经常性联系及合作关系。

二、重点工作

(一)拓展深化海外联络,发展壮大对我友好力量。

1.深化与全球华商500强的交流合作。深入研究以全球华商500强为重点的海外华商财团、跨国公司战略投资动向,找准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点,以项目为抓手,加强与华商企业及其驻中国总部的联系,促进双方高端交流和高效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加强重点国家和地区侨务工作。深化东南亚、日韩及港澳等国家和地区侨务工作,多层次走出去拜会重点侨领、商会和财团,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推动与该地区经贸等方面合作。拓展提升欧美等国家的侨务工作,以亲情乡谊为纽带,凝聚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华侨华人重点社团和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资金、技术、智力、人脉优势,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推动与该地区经贸、科技等方面合作。

3.培育壮大海外济南籍侨社。加强对海外济南籍社团的联系指导,帮助海外济南人建立社团组织,扶持和引导其发展壮大。支持济南海外学人联谊总会发展,适时举办海外济南人恳亲会、旅外侨团联谊会等联谊活动,引导、鼓励海外济南人团结协作,共同为家乡发展作贡献。发挥济南海外交流协会联谊功能,大力发展海外常务理事、理事和顾问,不断壮大会员队伍。

4.做好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交流联谊工作。加强与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及其社团的联系交流,适时举办华裔中青年杰出人士济南行、华侨华人社团中青年负责人研习班、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等适合华侨华人新生代特点的活动。探索提升互赢合作平台,邀请重要华商、侨领接班人来济开展创新创业和科技经贸文化交流,推动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侨务招商引资项目化运作模式,建立品牌吸引、平台聚集、项目支撑、服务引导等侨务招商工作机制,形成项目引进“一条龙”服务、项目建设全方位服务、项目投产优质化服务体系,力促一批华商大项目落地。

2.搭建多元化招商引资平台。结合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举办华商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交流会、创业与投资国际合作周等侨务品牌活动,搭建中外交流合作平台,有针对性邀请海外华商、高层次人才携带项目、专利来济洽谈交流。

3.积极引导我市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华侨华人在海外的人脉、信息等优势,以侨为桥,协助我市优势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邀请我市相关企业参加世界华商大会、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等涉侨经贸活动,帮助其与海外华商建立密切联系,积极拓展商机。

(三)引进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助推人才强市战略。

1.举办海外人才招聘洽谈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有计划地在欧美等人才智力密集国家和地区举办招聘洽谈活动,推介我市人才政策,发布亟需岗位信息,吸引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在相关领域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紧缺人才来济创新创业。

2.发挥海外人才联络处引才荐才功能。鼓励济南(硅谷)、济南(纽约)、济南(多伦多)等海外人才联络处有效发挥招才引智的组织、推介、引荐等作用,提高引才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动在北美、欧洲、日韩等国际人才高地设立人才联络处,进一步拓宽海外引才渠道。

3.加强海外人才信息化管理。密切与海外专业社团的联系,遴选高层次人才聚集、信誉好、有实力的海外专业团体、济南籍侨社等,作为开展海外引才工作的重点合作侨团。加强对海外人才信息库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分析研究海外人才资源特点,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人选。

(四)优化服务环境,助推侨资企业发展。

1.切实保障在济侨商权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国家维护侨资企业利益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涉侨经济纠纷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加强政策调研,推动出台我市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健全侨商侨企维权机制,依托涉侨法律顾问团、海外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协作联盟等,及时协调解决侨商投资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推进济南华侨产业园等具有示范引领和聚集效应的侨资企业载体建设,通过举办侨资企业服务年、服务月等活动,引导在济侨资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跨越发展。

3.发挥市侨商会桥梁作用。强化市侨商会凝聚侨商、联谊互助职能,有效发挥其连接政府与侨商侨企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优化宜业、宜商、宜居环境。支持侨商会团结侨商、活跃会务,以适当形式参政议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五)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和谐侨界建设。

1.加大依法护侨力度。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侨法学习宣传力度,推动侨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侨户。有效发挥侨法执法联席会议、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保障广大归侨侨眷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托“侨心热线”和侨务信访网络,做好侨务信访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侨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实施“关爱工程”和“侨爱工程”。以“关爱工程”为抓手,切实落实各项惠侨政策,将贫困归侨侨眷帮扶纳入我市社会保障和扶贫规划,开展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和侨界荣誉市民推荐、初审等工作。发挥好“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项目在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侨胞捐赠项目的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引导归侨侨眷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我市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扩大“侨爱工程”社会效应。

3.扎实做好社区侨务工作。创新基层侨务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依托社区服务网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为侨服务活动,营造“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良好氛围,努力争创国家级、省级侨务工作示范单位和明星社区。

(六)弘扬齐鲁优秀文化,拓展华文教育工作。

1.拓宽与海外华文媒体合作。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筛选一批影响较大的海外华文媒体与我市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组织开展“海外华文媒体泉城行”等活动。在海外主要华文媒体开设济南专版、专栏,加大对美丽泉城、水生态文明城市、宜居宜业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让海外华侨华人进一步了解、认识、支持济南。

2.拓展华文教育工作。推进华文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海外华文学校校际互访交流活动。健全完善外派教师储备库,有效做好外派华文教师工作,适时举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研究解决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侨务部门赴海外开展侨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各级侨务部门职能作用,配齐配强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把侨务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保障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投入,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要大力支持侨务引资引智,确保各级侨务部门有效开展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各级侨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完善“五侨”部门联席会、侨法执法联席会等统筹协调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要关心支持侨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涉侨问题,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在济侨商、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安排侨界人士担任(荣誉)职务和实施相关表彰,要事先听取上一级侨务部门和我有关驻外使(领)馆的意见。

(三)深化理论研究。要建立由专家学者和侨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侨务政策理论研究队伍,及时总结侨务工作经验,研究侨务工作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探索地方侨务工作发展规律,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要开展侨情调查研究,对济南籍海外侨胞、驻济归侨侨眷、侨商、华侨华人创新创业情况进行摸底,深入相关企业和社区开展调研,不断增强侨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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