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九年六月十四日

潍坊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局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保密局潍坊军分区

为切实做好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5号),以及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以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为重点,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核心,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健全完善测绘法制,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解决地理信息市场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统一监管,努力促进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一年多时间,使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基本杜绝,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

(二)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若干规定》(国发〔1983〕192号)等。

(三)政府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5号)、《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字〔2008〕1号)、《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成字〔2008〕2号)、《关于加强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管字〔2006〕36号)、《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国测办字〔2005〕5号)等。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市场检查。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活动的单位,围绕涉证、涉密、涉军、涉外四个方面,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要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全面展开,要落实到所有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和使用地理信息的单位。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执法过程中,对存在的一般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同时督促受检单位完善相关制度,争取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

(二)查处违法案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集中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一是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处理)行为;二是在各种涉密地理信息的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过程中的泄密、窃密案件;三是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四是非法编制、出版地图,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以及地图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对涉案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为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发生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建立统一监管、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水平。

五、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有关部门协作,重在抓好落实”的原则实施。市级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成立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的重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负责抓好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超测绘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处理)的单位。

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对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可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书面认定意见,积极协调通信公司配合依法关闭网站。积极协调通信公司为国土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查询涉嫌违法网站备案信息的服务,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做好支撑。

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在我市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以及国内人员涉嫌为国外组织窃取涉密地理信息或携带涉密地理信息出境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注册企业的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盗版地图等违法行为。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出版经营(服务)许可或未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擅自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电子出版物发行许可,擅自销售电子地图出版物和电子地图类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保密部门负责组织摸清生产(处理)、提供、使用和存储涉密地理信息的重点单位和泄密事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注重抓好对地理信息涉密单位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密意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通报涉军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的“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六、工作安排

从2009年1月开始,用一年多的时间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9年1月—2009年5月)。

1.按照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会议、文件要求,拟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3.召开七部门联席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协调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4.安排部署启动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执法检查阶段(2009年6月—2009年9月)。

1.宣传和培训(6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521232),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举报违法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及地理信息泄密行为。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专项培训,使各有关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专项整治法规依据、步骤、方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6月—7月)。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组织对本地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处理)、出版和传输等活动的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照分布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本地使用和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单位的情况。

3.执法检查(7月—9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质资格检查。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获取、编制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了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出版单位是否取得出版许可,企业单位是否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是否存在超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况,进入测绘市场是否依法办理了测绘项目登记手续等。

(2)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检查的重点单位为涉密地理信息保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特别是大宗用户)。重点内容:一是保密机构与保密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采取安全保密措施情况,三是涉密地理信息的保管情况,四是涉密人员和载体管理情况,五是涉密地理信息依法对外提供情况。

(3)涉密地理信息使用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依法获取,是否存在擅自复制涉密地理信息或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下级、同级单位甚至外国组织或个人,是否仅限于在批准的项目或用途范围内使用,利用涉密地理信息开发的产品是否存在失泄密问题等。

(4)编制出版传输核准检查。检查公开编制、出版、传输所使用的涉密地理信息是否经过解密处理,公开出版、登载、传输的纸质地图、互联网地图或其它地理信息是否取得测绘主管部门审核,重大选题是否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履行了备案手续等。

(5)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活动。检查的重点对象是来潍从事地理信息测定、采集和处理等测绘活动的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涉及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和无资质单位。检查的重点活动是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进行航空摄影、摄像、测量等测绘活动,科学研究、旅游探险、矿产开采、地质勘探等涉外合作项目中所含的测绘活动,以及利用互联网传播、出版地理信息等活动。

4.抽查与督查(8月—9月)。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2009年12月)。

1.抓好整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根据执法检查结果,结合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抽查、督查情况,针对本地地理信息市场存在的隐患和漏洞,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把整改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或经举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案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督促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和保密意识,杜绝地理信息重大失泄密案件发生。

2.通报典型案例。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上报案件查处情况,对较大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上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予以全市通报,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围绕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联合工作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1月—2010年3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本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资料;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从事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单位和使用涉密地理信息单位情况;涉密地理信息大宗用户的安全保密情况;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规范情况;地图市场规范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和举报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组织机构建设、建章立制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市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认真准备,迎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依据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详细计划,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配骨干力量,确保专项经费,把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和本部门、行业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把专项治理与健全监管制度紧密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

(三)加强协作,做好宣传。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研究问题,协同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对测绘、国家安全、出版、保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附件: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统筹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国家安全局等部门领导参加。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刘树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郑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尹鲁潍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郝万亮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刘学杰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子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宋元德市保密局副局长

曹立忠潍坊军分区副参谋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协调各地、有关部门之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整理及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信息资料;做好其它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李东伟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科长

成员:徐波市国家安全局二科科长

刘帅市信息产业局网络通信管理科科员

吴加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

马寿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

邱安利市保密局法规科科长

范长青潍坊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王来新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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