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督查落实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督查落实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省人民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我市的工作任务、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工作任务和市直各部门职能工作的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阳政发〔2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为切实抓好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确保市人民政府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现将督查落实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解细化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认真对照承担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填报细化分解简表(见附件1)。方案要将每项任务分解为具体工作内容,每项工作内容都要定目标、定计划,明确工作进度、时限要求、具体措施等,层层细化分解,每项任务要横向明确分管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责任人,纵向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单位、企业和项目,不宜量化的要提出工作质量标准和进展要求。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方案和简表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对逾期未报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落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

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由陈永奇市长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主抓,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需研究制定措施的,要深入开展调研,抓紧出台实施;需政府支持的,要积极做好汇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要落实项目资金及投资计划,千方百计保证项目投资到位,尽早开工并建成发挥效益;对需执行的事项,要改进作风,加强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三、突出重点,明确专项督查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安排的狠抓项目建设、加快转型步伐、加大统筹力度、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文化兴市战略、增强发展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等9个方面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在全面跟踪督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53项专项工作的督查(见附件2)。专项督查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或者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室派人参加。督查落实情况在督查结束一周内,形成督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53项重点专项督查工作的各责任单位,要在2013年6月10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四、求真务实,加强信息报送

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目标责任制日常联系、信息反馈、督查落实工作。各单位每月1日要对目标责任工作进行实时反馈,2013年7月1日—3日报送半年工作落实情况,2014年1月1日—3日报送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督查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研究,推进落实,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审核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准确、结论客观。

五、强化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督查室要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核查核对等方式,加强回访复核,了解真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要建立督查管理台账,通过《政务督查》、《督查专报》等形式、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按照“目标任务公开、责任分工公开、时序进度公开、落实进展公开”的要求,通过阳泉电视台、阳泉日报等新闻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布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加减分项,每次扣1分;经催办仍迟报、不报有关落实情况信息的要进行效能监察;对推诿塞责或缺报、漏报、瞒报落实情况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督查谈话。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调整;因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田芳0353—229331418635356166

胡文波150035338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简表(样式)

2.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专项督查计划

3.督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及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