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标志牌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函〔2010〕234 号
颁布日期:2010-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换发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标志牌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0〕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修订的《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商务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重新换发许可证和标志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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