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暂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地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地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地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暂行)

一、电子政务的组织领导体制、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10分)

(一)领导小组(1分)

设有本级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得1分。

(二)工作机构(4分)

电子政务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并设有专职工作机构得4分;职责落实到位并设有兼职工作机构得2分。

(三)工作人员(2分)

有专职技术和应用管理人员(不含行政领导职务)1人以上得1分,3人以上得2分。

(四)经费保障(3分)

电子政务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得3分;仅能保障日常业务经费得1分。

二、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和指导方案(5分)

(一)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和计划得2分;

(二)制定电子政务工作规划及指导方案得2分;

(三)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得1分。

三、系统建设(三网一库)和业务应用工作(45分)

(一)系统规划建设规范(5分)

符合三网一库(电子政务内网、政务专网、政务外网及网站和办公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规范、网络合理规划和隔离得5分。

(二)政务内网(5分)

在本级建有政务内网(符合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规范)得5分,正在建设得3分,制定了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规划得1分。

(三)政务专网(10分)

1、建有对上政务专网得2分;

2、建立全面覆盖的对下专网得4分,专网覆盖50%以上得2分,专网覆盖50%以下得1分;

3、专网建设符合规范并配有安全隔离设备得2分;

4、专网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符合《自治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及应用管理规则》得2分。

(四)政务外网(10分)

1、建有符合规范的互联网接入网络并应用得1分;

2、建有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得2分;

3、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得1分,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处理得1分,具备行政审批等网上办理政务功能得2分;

4、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全部建立网站(网页)得2分,半数以上所属部门建立网站(网页)得1分;

5、按要求全面完成上级政府网站应用保障工作得1分。

(五)应用系统建设(15分)

1、按规范建立政务专网网站得2分,正在建立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

2、建有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并投入应用得3分;

3、建有对上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得2分,建立并开展应用的对下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得2分;

4、其它应用共6分,每1项应用加1分,加满6分为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15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及机构建设(3分)

1、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得1分;

2、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负责,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2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2分)

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得0.5分;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并组织实施得0.5分;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并组织实施得0.5分;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得0.5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10分)

1、全面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纸质编制得2分,及时更新得1分;

2、在本级门户网站、网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专页、专栏得2分,及时更新得1分;

3、及时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本级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并在网站上公布得1分;

4、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设立本级信息公开查阅点得1分,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并及时向本级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得2分,完成50%以上得1分。

五、完成地区下达的电子政务管理和建设工作(10分)

(一)及时贯彻落实地区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得1分,完成一般得0.5分;

(二)按要求参加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以干代培工作,每参加1人得0.5分,工作表现突出得1分,总分不超过2分;

(三)按要求全面完成地区统一部署的电子政务建设任务得3分;

(四)按要求参加地区统一培训和会议得2分,参加部分或未按要求参加会议和培训得1分;

(五)其它工作任务共2分,每完成一项得0.5分,总分不超过2分。

六、对下协调指导和开展培训情况(8分)

(一)对下开展现场调研和指导工作(3分)

对下经常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协调指导工作有力并能得到落实得3分;对下进行一定的指导并开展调研得2分。

(二)对下组织培训情况(3分)

有固定培训场所,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长期对下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得3分;无固定培训场所,能结合自身工作经常性的对下组织业务培训得2分;不定期的对下组织业务培训得1分。

(三)对下召开工作会议指导工作情况(2分)

工作开展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

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安全保密工作情况(7分)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分)

制定了较完善的内外网、机房、应用系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得2分,不完善的得1分。

(二)工作有新举措、新思路(3分)

工作有新举措、新思路,能打开工作局面。分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三个等次。

(三)信息保密管理(2分)

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全年无事故发生得2分。

八、奖励表彰情况(附加5分)

1、在业务工作范围内获本级“先进单位”等荣誉或奖励得2分;

2、集体获地区级荣誉或奖励得3分;

3、集体获得自治区级荣誉或奖励得5分;

4、个人获本级荣誉或奖励(不论人数)得2分;

5、个人获地区级荣誉或奖励得3分;

6、个人获自治区级荣誉或奖励得5分;

以上分值不累计,以高一级的荣誉和奖励为准。

九、备注

(一)本考核评分标准由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考核对象为地区六县一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电子政务管理机构。

(三)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一般。根据评分结果,对得分优秀的在全地区政府系统予以表彰。

(四)考核工作在每年年终至下年年初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各县(市)的调研、考核的结果,以及各县(市)上报的年度电子政务工作总结材料和相关资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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