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克政办传〔2015〕12 号
颁布日期:2015-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召开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克州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定于2015年2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下同)召开。

主会场设在克州党政视频会议中心(原人大礼堂),各县(市)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州长、各位副州长,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含二级局)、中央驻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1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名单见附件)。

邀请克州纪委,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克孜勒苏军分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机关工委、信访局、史志办、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老干局、团委、妇联、总工会、科协、文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党校、工商联、武警支队、武警边防支队、武警消防支队负责人(各1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请克州监察局、审计局、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准备发言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限2000字,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材料于2月26日18:00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分会场

各县(市)人民政府与会人员范围比照主会场确定。

(三)请克孜勒苏报社、电视台派记者到会报道。

三、会议要求

1、请各县(市)、各部门将在克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的负责人名单及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2015年2月26日14:00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冰联系电话:0908–4227989

2、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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