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浙安监管科技〔2009〕46号
颁布日期:2009-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科技〔2009〕4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现将《2009年安全生产科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安全生产科技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监管局长会议的部署,今年我省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重点攻关、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夯实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安全标准制订,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推广信息化应用,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安全科技需求调研,加快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

发挥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和高校等安全科研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调研,了解掌握当前企业的安全科技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及适用技术研究。认真组织好2008年度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和省科技厅相关科技计划的申报总结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步伐,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我省建立矿山安全实验室、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等3个省级专业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在完成前期论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节点进度要求,加快启动和建设速度,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努力落实政府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筹措,确保重点实验室建设按期完成。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广安全科技先进成果

认真落实“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在总结往年科技成果推广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广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管理技术成果;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规模以上的化工生产企业实现事故状态下紧急自动连锁安全保护,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对已完成的国家和省安全科技发展计划研发项目,经论证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科技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三、加强安全标准制订,完善安全标准体系

加强地方安全标准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引导企业走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化之路,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近几年来,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已初见成效。围绕我省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今年要继续做好有关行业安全标准立项、制订工作,争取出台《浙江省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规程》、《浙江省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全监测规程》、《浙江省化工(科研)实验性项目安全规程》、《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规程》、《浙江省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网络技术要求》等六个标准和规程。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工作,积极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造纸行业安全作业标准》等新颁布的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全省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船舶修造、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开创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安”工程建设要求,做好我省节点建设工作,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做好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工作,做好“金安”工程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进一步完善省局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推广全局OA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系统、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管理系统和公众信息网、内网门户网站等系统的应用,对隐患排查报送系统进行升级,努力把网站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省政府政务外网构建省、市、县、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监管网络,完成重大危险源省、市、县三级节点建设,指导企业完成自身重大危险源的节点建设。加强对全省重大危险源动态信息管理和空间信息管理,为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资质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注重服务过程的监管,重点加强对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评价执业信誉档案,建立安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加强对有不良记录机构和个人的监管。推动全省安评机构自律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标准、职业准则,诚实守信,不搞恶意竞争,严禁商业贿赂。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

适时召开安全中介机构负责人联席会,总结分析安全中介机构发展和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督促安评机构加强技术负责人、主要评价人员和报告评审专家的知识更新和培训,提高评价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提升安全评价的服务质量。

六、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现状,补充调整现有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家工作会议,完善专家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专家组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摸清热点、难点,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在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政府、行业提供技术支持,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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