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2〕76号
颁布日期:2012-06-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2〕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自2001年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多项实事项目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惠及广大老年人,根据《衢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11—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号)精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2—2013年继续为老年人办10件实事。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切实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积极完善基本养老金补贴和社区综合补贴制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加大养老保险缴费激励,对选择较高档次的参保人员适当增加财政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度提高高龄老人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

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切实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落实资助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政策,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低保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筹集。稳步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适当扩大老年人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三)加大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完善低保救助政策,实行分层分类施保,高龄、失能老人的特殊津贴、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适当提高此类低保对象的低保补助标准。加大对低收入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力度,实现低收入老年人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

(四)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1500张以上,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50家,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75%以上。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加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医疗、康复能力建设,设置老年病床位和康复床位;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及慢性病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提高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推进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机制。组织开展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喘息服务”和技能培训,为长期(一年以上)精心照顾卧病在床失能老人的家属,提供临时性替代照护服务,让长期处于照护压力而身心疲惫或精神压抑的家属得到“喘息”的机会。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各县(市、区)建立为老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掌握专门的助老扶老技能,长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责任部门:团市委。

(七)加快老年文体设施和队伍建设。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普及率达到100%,中心镇达到80%以上,中心村达到85%以上。培育50支基层老年文艺骨干团队。建设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10个。

责任部门:市老龄办、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八)推进农家乐生态休闲旅游养老基地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积极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旅游养老服务,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农家乐生态休闲旅游养老基地,满足新一代老年人休闲旅游和生态养老需求。开展住宅适老化改造试点,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加快对居住小区、园林设施、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全市创建6个老年人宜居社区。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九)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建设市福利院休养楼、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有效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要求。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组织动员相关行业的基层窗口单位争创“敬老文明号”,进一步推动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和完善,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市老龄办。

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办实事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老龄办要加强与市级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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