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浙政办发〔2011〕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发展方式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制定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加快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结合衢州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数据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与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和统计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并牵头做好数据核实工作。

三、加强衔接配合。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并就有关指标测算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就各项指标进行沟通、交流、分析,对我市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作出科学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建议。

四、有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以贯彻执行评价指标体系为契机,对照各项指标,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工作导向,明确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落实对策举措,进一步促进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转变发展方式上来,有力推动我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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