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开发“进村入户、十有六保”的实施意见
关于扶贫开发“进村入户、十有六保”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扶贫开发“进村入户、十有六保”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要求,结合台州实际,实施“进村入户、十有六保”兜底式精准扶贫。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新一轮扶贫政策,以低收入农户增收为核心,以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扶贫搬迁,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大扶贫格局,开展“到村十有、到户六保”兜底式精准扶贫,加快欠发达乡村发展,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实施时间、范围、对象和责任主体。
实施时间:2013年至2017年。
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市,区)。
实施对象:低收入农户,黄岩区、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按省定标准,即2010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0元(相当于2012年5500元)认定;其它县(市、区)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左右和不低于10%农村户籍人口”的要求,以县(市、区)区域为单位确定地方扶贫标准认定。扶贫重点村,按照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的标准认定1156个,其中省级重点村1027个;未列入省扶持范围的其他县(市、区)要以整体水平相对薄弱为依据,按一定比例划定。
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达到10000元以上(现价),70%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对差距呈缩小趋势;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0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实际支出(家庭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减去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教育、医疗救助金)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扶贫搬迁5万人;实施“进村入户、十有六保”工作,建设100个市级扶贫开发示范村。
二、主要内容
针对制约欠发达乡村发展的瓶颈,以低收入农户与扶贫重点村为主战场,深入开展“到村十有”、“到户六保”兜底式精准扶贫。
(一)扎实推进“到村十有”,全面改善扶贫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
大力组织实施促进扶贫重点村加速发展的10项重点工作,加强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改善扶贫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让贫困人口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提升特色种养业水平,增强科技扶贫,推进来料加工扩面提质,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特别是民宿型农家乐发展,使每村有1个或几个明显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每户有1项增收项目。二是推进现代产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广股份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种养贩销专业大户等致富带头人,使每村有1个或几个明显辐射或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三是推进微型金融支持。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加快推动农合机构改革发展,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和扶贫资金互助会发展,增强支农支小服务功能。推进金融机构向乡镇、村级延伸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创业贷款等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信贷保障能力。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优化宽带网络布局,实现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加强村级信息员培训,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使每村至少有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五是推进村级道路畅通。继续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和危桥危隧改造,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大力推进村内道路硬化,稳步提高行政村客运通达率,基本实现村村通班车。六是推进饮用水安全。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优先安排扶贫重点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升低收入农户饮用水条件,保障饮水水质,提高长效管理水平,确保有建设条件的扶贫重点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七是推进环卫保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继续推进垃圾收集、污水治理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卫保洁“五个一”长效机制建设,加快贫困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卫生改厕步伐。使每个自然村要有1个垃圾集中房,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箱;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村至少要建造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及规划保留自然村基本覆盖,农户受益面要达到80%以上。八是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传播网络,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优化农村文化资源配置,加强建设并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活动场所,使每村有办公场地、文化活动室和娱乐场所。九是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深入贯彻《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号),支持经济薄弱村和扶贫重点村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资源经济、服务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每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十是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建立科学合理、机制健全、上下联动、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扩大便民服务中心网络覆盖率,实现村村有便民服务中心。
(二)扎实推进“到户六保”,大力保障提升低收入农户民生质量。
在巩固低收入农户温饱成果实现“两不愁”目标的基础上,着眼于底线民生,保障其就业、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六方面权益。一是加强就业促进。切实加强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培训,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服务平台,大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充分就业,实现每户至少有1个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解决一户”。二是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补差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三是强化医疗救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分钟服务圈基本建立,实现村村都有责任医生。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将因病低收入农户纳入医疗救助。争取低收入农户新农合参保率达到全覆盖,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四是健全教育扶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义务教育学生实行食宿、交通资助,落实好困难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的高中段教育以及高等院校教育的扶持力度,消除因贫辍学。五是加快危房改造。实施农村住房救助制度,解决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加大对扶贫重点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倾斜力度。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建设标准,确保改造户住房达到最低建设要求,完善现有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有步骤地向社会公开。六是完善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建立健全低收入农户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制度,重度残疾人及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人员,由地方政府按规定全额代缴。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低收入农户缴费提供资助。
(三)扎实推进“扶贫搬迁”,强化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以自然村整体搬迁、行政村撤并、中心村集聚建设、重点库区后续移民为重点,加快扶贫搬迁步伐。编制和完善扶贫搬迁五年规划,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让搬迁新村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经济开发区、南北协作基地、中心镇及工业集聚区,要把扶贫搬迁纳入生活功能区统筹规划、同步建设。结合农房改造工程,大力改造建设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中心村,引导人口集聚。完善搬迁安置方式和补助方式,推广自然村整体搬迁、宅基地同步复垦、公寓式集中安置、公司化运行管理、差异化补助补偿的搬迁安置方式和补助方式。安置小区要配套建设一批廉租住房、经营用房、公共用房,用于自然村整体搬迁中困难农户的同步搬迁、来料加工和社区服务等产业的发展、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宅基地复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小区(点)建设、相关收益主要用于扶贫搬迁新村建设和搬迁农户补助的机制。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各级有关部门要对搬迁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惠倾斜,跨区域搬迁农户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两级要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执行能力;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做到齐抓共管,合力共建。乡镇政府必须配备扶贫专干,对人口规模大、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办。建立村级扶贫联系员制度,推行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实行“一户一策、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的优势,深入实施“南北协作”,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探索设立扶贫基金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二)加大要素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市及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市本级要把支持北部县市重大基础设施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项目。欠发达地区要积极争取省扶贫项目资金,整合资源,落实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通过扶持政策、向上争取、强化服务等一系列举措把项目资金向扶贫重点村和低收入农户倾斜。加强扶贫开发土地保障,优先满足扶贫搬迁小区(点)建设、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项目、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用地指标。
(三)坚持示范带动。每年选择20个扶贫重点村,按照“十有六保”要求,通过5年努力打造100个市级扶贫开发示范村。各县(市、区)要相应开展县级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扶贫重点村各项工作。示范村建设不提好高骛远的目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与扶贫搬迁和农房改造、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村建设相结合,做到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扶持资金、责任人员“四落实”。要健全示范村建设机制,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配备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到示范村工作,为示范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四)深化结对帮扶。按照“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进村入户、十有六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结对帮扶。推行组团式帮扶,原则上以乡镇为一个团组,组长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衔接,抓好项目落实。帮扶单位要帮助结对村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公共设施、扶持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做好民生保障;积极筹集帮扶资金,每年为每个结对村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帮扶资金。帮扶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推行资金跟项目走。
(五)完善工作管理。完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基础数据库,推行扶贫信息共享。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增加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投入,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软件的维护,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和“阳光监管”,公开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信息,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扶贫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分析评估。加强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重视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绩效考核。各级政府要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有计划、有资金、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根据中央和省里改革扶贫考核方式的要求,将扶贫开发列入市对县、县对乡镇及各级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把扶贫工作与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升迁挂钩,在届末对五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附件:《台州市扶贫开发“进村入户、十有六保”工作市级部门职责分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附件
台州市扶贫开发“进村入户、十有六保”工作
市级部门职责分工
序号
内容
具体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1
坚持兜底式精准扶贫方针
逐步改善扶贫重点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市农办
市扶贫办
2
建立健全扶贫重点村信息数据库
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3
加强扶贫重点村基层组织建设
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重点村任驻村指导员,选好配强村级班子。
4
培育主导产业
帮助扶贫重点村培育能明显带动当地增收的产业,使每村有1个或几个明显成为当地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的产业,每户有1项增收项目。
5
实施扶贫搬迁工程
加快扶贫搬迁步伐,完善安置和补助方式,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政策向搬迁新村倾斜,完成扶贫搬迁5万人。
6
推进环卫保洁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卫保洁“五个一”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扶贫重点村生活污水治理。每个自然村要有1个垃圾集中房,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箱;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及规划保留自然村要基本覆盖,农户受益面要达到80%以上。加快扶贫重点村卫生改厕步伐,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村至少要建造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
7
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进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扩大网络覆盖率,实现村村有服务中心。督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对贫困家庭提供服务。
市监察局
8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强化扶贫资金“阳光监管”,坚持公开透明,进一步严格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大对扶贫资金违规违纪行为的打击与查处力度。
9
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建设
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市编办
10
推进涉农项目向扶贫重点村倾斜
整合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农”项目向扶贫重点村与低收入农户倾斜。
市发改委
11
信息化建设
推进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优化宽带网络布局,实现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
市经信委
12
逐步完善扶贫搬迁落户机制
制定完善相关落户政策,引导扶贫搬迁农户落户现居住地。
市公安局
13
提高教育救助水平
全面实施中小学“四项工程”,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消除因贫辍学。
市教育局
14
增强科技扶贫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科技特派员的作用,积极向扶贫重点村推广应用技术成果。
市科技局
15
实施低保扩面提标
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低保”标准逐年递增制度,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补差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
市民政局
16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落实市本级扶贫专项资金,指导职能部门项目和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督促检查县(市、区)落实扶贫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17
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阳光公开等各项制度,科学分配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8
加强就业促进
加强低收入农户的就业技能培训,落实低收入家庭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
市人力
社保局
19
推进养老保险
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农户养老保险覆盖率,实现低收入农户全覆盖。
20
保障扶贫搬迁建设用地
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搬迁。建立健全宅基地复垦相关收益主要用于扶贫搬迁新村建设和搬迁农户补助的机制。
市国土
资源局
21
加强扶贫搬迁新村规划
把扶贫搬迁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加强扶贫搬迁新村规划,并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
市建设
规划局
22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扶贫重点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优先安排,示范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全面覆盖。
23
推进扶贫重点村道路建设
实现全部行政村通等级公路;配套完善安全设施与公路养护管理。推进村庄内道路硬化,基本实现村村通班车。
市交通
运输局
24
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提升低收入农户饮用水条件,保障饮水水质,扶贫重点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向扶贫重点村倾斜。
市水利局
25
培育现代产业经营主体
扶持和培育一批现代产业经营主体,使每个扶贫重点村有1个以上明显辐射或带动当地农民增收的经营主体。
市农业局
26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支持经济薄弱村和扶贫重点村大力发展集体物业经济、资源经济、服务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使每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27
提升林特产业效益
加快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扶持扶贫重点村建设有机茶、笋竹两用林等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林业生产,提升产品品质。
市林业局
28
发展特色渔业促增收
扶持有条件的扶贫重点村发展特色渔业养殖业,改善基础设施,调整品种结构,强化渔业科技推广示范,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
市海洋与
渔业局
29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提高低收入农户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参保率全覆盖。
市卫生局
30
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扶贫重点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20分钟服务圈基本建立,实现村村都有责任医生。
31
培育民宿型农家乐
加强农家乐经营指导和行业管理,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特别是民宿型农家乐发展。
市旅游局
32
加强扶贫统计监测
完善扶贫统计监测制度,科学设计监测体系和选择抽样对象,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计算、分析、报告等工作,科学评估扶贫政策举措实施绩效。
市统计局
33
开展文化扶贫
组织开展向扶贫重点村送文化,优化农村文化资源配置,实现每个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和娱乐场所。
市文广新局
34
强化“十有六保”工作宣传力度
加大力度宣传扶贫重点村“十有六保”建设,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增加对扶贫先进事迹的报道。
市广电总台
35
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传播网络,实现扶贫重点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示范村农户有线电视全覆盖。
36
实施妇女来料加工推进计划
举办来料加工经纪人培训班,组织做好来料加工推进工作。
市妇联
37
保障残疾人民生权益
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市残联
38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加大残疾人种养业户和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力度,开展示范点建设。强化残疾人法制保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39
完善救助制度
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扩大救助范围,进一步强化助学、助残、助医、助孤以及其他救助。
市慈善总会
40
推进南北协作工程
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南北协作工程持续发展。实施回归工程,拓宽南北协作工程辐射面。
市经合办
41
推进工程性移民
做好库区移民及移民后续扶持工作。
市移民办
42
健全农村市场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大力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完善服务网络,提升物流水平,实现扶贫重点村全覆盖。
市供销社
43
信息化建设
建设扶贫重点村通宽带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降低农村通讯资费标准,提高低收入家庭宽带入户率。
省电信公司
台州分公司
4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
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扶贫重点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资金。
台州银监分局
市金融办
45
抓好信贷投放促增收
抓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让低收入农户得到实在的金融服务。
市农信联社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