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3-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上海市人大
(1993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已经依法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从1993年3月1日起废止《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
1993年2月24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及内容收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