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05年县(市)区列统工业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05年县(市)区列统工业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05年县(市)区列统工业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徐委办〔2005〕64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列统工业企业的考核,按照徐委办〔2005〕5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对纳入县(市)区经济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列统工业企业考核分值构成进行适当调整,同时细化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考核分值构成
调整徐委办〔2005〕54号文件中列统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净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分值构成。六县(市)、贾汪区列统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由7分调减为5分,其中基本分2分,增长分3分;净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由3分调增为5分,其中基本分2分,增长分3分。四城区列统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由5分调减为4分,其中基本分2分,增长分2分;净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由2分调增为3分,其中基本分1分,增长分2分。
二、实行动态考核办法
为保证考核指标能真实、连续、系统地反映我市规模工业经济的发展实际,对新增列统工业企业实行分段分档计算,按上半年、三季度和四季度三个时段计算,计算系数分别为1.25、1.00和0.75,全年新增列统工业企业个数为三个时段新增企业数之和。分段考核结果由市经贸委、统计局负责通报。
三、切实抓好上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培育列统工业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对所属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尤其是对达到列统尚未进入列统范围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并于6月28日前按新增列统工业企业规定上报到市统计局,办理列入手续。市政府近期将组织联合调查组逐一检查验收,切实做到列统工业企业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确保全市列统工业企业个数稳步增加。
四、完善支持奖罚机制
市有关部门、县(市)区要加大对列统工业企业支持力度。今后要将技术改造、科技创
新、民营经济等各种工业财政补助、贴息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列统工业企业的发展。
要严格执行工业经济各类评先标准,在市、县(市)区各类经济评比表彰活动中,原则上要重点对列统工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市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列统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漏报和虚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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