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徐委办〔2005〕77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建设工作,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现将《徐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徐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为了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徐州市社

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二)研究制定徐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

(五)检查、考核各县(市)、区社区建设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社区建设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六)负责全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居委会的命名确认工作,并报市政府审批。

二、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调查研究社区建设的状况,提出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中介组织的组织制度建设,优化社区工作队伍,建立和完善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

(三)指导开展典型示范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业务培训、学习与有关活动。

(五)做好社区建设方面的文件起草、简报编印、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

(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地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内各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相关政法部门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指导社区居委会抓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社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

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社区建设工程立项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市教育局: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工作政策、发展规划,推动社区教育工作,指导社区教

育实验的各项工作,并组织评估和检查;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双向开放,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学习型社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五)市公安局:指导设立社区警务室,建立健全群防组织,提高安全防范设施覆盖率;加强社区内出租房、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遏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市民政局:发挥社区建设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指导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及社区自治制度建设;指导各地设立社区服务及民间服务组织;落实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七)市司法局:指导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指导管理社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

(八)市财政局:提出各级财政对社区建设支持机制的指导意见,落实社区建设专项补助经费。

(九)市人事局:参与制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等级设定以及考评办法。

(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与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指导

社区开展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指导社区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市建设局:监督开发单位按规划要求及时完成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及活动设施建设,组织包括属地区政府或办事处参与的新建小区的验收,确保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活动设施及时移交。

(十二)市规划局:负责把社区建设的硬件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公建配套项目,并督促落实。

(十三)市房产管理局:督促指导各地解决老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服务场所,督导物业管理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十四)市文化局:指导发展社区文化事业,建立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骨干队伍,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

(十五)市卫生局: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指导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和康复工作。

(十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社区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及工作网络,开

展对育龄人群的优生、优教、优育和生殖保健工作以及咨询服务活动。

(十七)市体育局:研究制定社区体育活动实施办法,指导发展社区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

身运动,体育局所属运动场馆将继续加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全民健身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优良的环境,指导驻社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通过适当方式将具备开放条件的体育设施及活动场所向社区开放,推进社区资源共享。

(十八)市档案局:制定社区档案工作发展计划,完善社区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提高社区档案管理水平;指导社区做好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公安、综合治理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十九)徐州工商局:办理社区服务业营业执照,对社区服务业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徐州市国税局:制定、落实支持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徐州市地税局:贯彻落实扶持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

(二十二)市总工会:指导社区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维护职工(员工)合法权益,对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帮扶。

(二十三)团市委:指导社区共青团组织发挥作用,建立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带领社区青年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开展社区青少年文化活动,丰富社区青少年文化生活。

(二十四)市妇联:指导社区妇女组织发挥作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和“文明楼栋”的评选,维护社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十五)市文明办: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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