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工作用餐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2-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淮政办发〔2002〕8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工作用餐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及市纪委的有关规定,为使办公室内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工作用餐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用品采购和工作用餐安排本着“有利工作,服务周到,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由秘书一处统一扎口,各处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购置办公用品,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安排工作餐。

二、各处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须到秘书一处登记,由秘书一处定期或不定期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审批后由秘书一处具体负责采购。大宗商品购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秘书一处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并认真做好办公用品发放工作,各处室领取时要有经手人签字,手续齐全。

三、各县、区及市直单位来办公室联系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由秘书一处安排。

起草领导讲话、文件及会议材料等需要加班用餐的,加班人员应主动与秘书一处联系,凭秘书一处就餐通知单到指定宾馆(饭店)就餐,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30元,杜绝浪费,禁用酒类或饮料,用餐记帐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签单。

四、秘书一处要主动服务,各处室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共同促进办公室内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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