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南通海事局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南通海事局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5〕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南通海事局制定的《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标准(124).doc

一、组织领导有力,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县(市、区)政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班子,并落实专项经费。

(二)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整治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等明确、具体。

(三)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整治氛围浓厚。在1年内,完成对所有从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配合协调,联系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

(五)无非法从事渡运的渔船、农用船、自备船等非运输船舶和私渡。

(六)渡口、渡船统计数字准确,安全管理按“江苏省渡口安全管理考核标准”要求达标率达10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并已建立起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县级人民政府渡口、渡船、农用自备船和查处私渡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每年与渡口、农用自备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帮助落实管理经费;建立渡口、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渡口、渡船和农用自备安全管理考核;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渡口和农用自备船安全监督检查;在运输繁忙水域、气候恶劣季节和交通高峰期间,加强对维护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

(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渡口经营人或农用自备船经营人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状,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明确管理经费渠道,改善监管装备条件,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

(三)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渡口交通安全的行业管理,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海事机构依法查处渡运违章行为,及时调查处理渡口交通事故。

(四)渡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加强渡口和渡船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三、安全检查工作扎实,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一)市、县(市、区)政府定期对渡口、渡船和农用自备船、水上风景旅游区的游船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渡口和农用自备船、水上风景旅游区的主管单位对游船每季度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在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时段,有专人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渡运秩序良好。

(三)乡(镇)政府对渡口、渡船、农用自备船和水上风景旅游区的主管单位对水上游览设施的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停航整改,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恢复营运。

(四)海事管理机构定期组织渡口、渡船和农用自备船、游船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渡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游船数量多、监管任务重的水域,加强现场监督力度。节假日客流量高峰期间,加强巡查。发现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及时向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渡口经营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现农用自备船和游船事故隐患,及时向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接到违章渡运、非载客船载客举报,立即组织查处。

四、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安全管理规范化

(一)设置或撤销渡口,须经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审批前,征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意见。

(二)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辖区渡口分布图、审批档案和管理、安全检查台帐。

(三)每道渡口都建立有渡船维修保养制度、渡船船员(渡工)安全学习制度和渡船船员(渡工)交接班制度,并配有《渡口安全检查记录簿》。

(四)渡口两岸码头设有醒目的《渡口守则牌》、《告示牌》,准载车辆的渡口公布有《车辆过渡须知》。长江汽渡在渡运水域设置渡口警示牌,码头区域防汽车滑江的设施齐全。

(五)渡船、5米以上的游船持有有效证书、证件,标有船名、载客定额、载重水线标志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识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等设备。渡船两舷设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栏杆,栏杆上悬挂《安全责任牌》。渡船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六)船员经过安全培训考核,持有有效证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无违章渡运。

(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有渡口、渡船和游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地方政府应急反应体系并每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八)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渡口创建活动。长江渡口推广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五、加大设施改造的投入,完善汽渡船的安全技术条件

长江汽渡船安装船载自动识别(AIS)系统,并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附件2:

渡口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渡口总数(道)批准情况渡口经营类型渡口类型

经县级政府批准设置(道)未经县级政府批准设置(道)义渡(道)半义渡(道)经营性渡口(道)汽车渡口(道)客渡

总数(道)其中:学生渡口(道)

附件3:

渡船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总计机动渡船非机动渡船渡船材料

艘数功率(千瓦)总吨艘数总吨艘数总吨钢质(艘)水泥(艘)木质(艘)其他(艘)

附件4:

整治期间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

单位检查组(个)参加人员(人次)检查船舶(艘)检查渡口(道)发现隐患(件)已整改(件)纳入县级政府制定整改措施的隐患(件)纳入市级政府制定整改措施的隐患(件)纳入省级政府制定整改措施的隐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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